新竹市警察局未善用大數據資料及科技執法設備取締交通違規,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新竹市警察局(下稱警察局)設有固定照相設備取締交通違規,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未能運用大數據資料辨識易肇事路段,提升科技執法效能,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新增多處科技執法錄影設備,提升交通安全維護成效。
審計室指出,警察局為遏止駕駛人違規超速及闖紅燈,維護用路人權益,截至108年底計設置57處固定桿照相設備,用以取締交通違規案件,期減少交通事故發生,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3月查核發現,警察局未就交通違規及事故發生熱區妥為評估最適位置,致固定桿照相設備設置地點與交通事故發生熱區未盡相同,且該項設備僅具有取締超速及闖紅燈之功能,有待善用大數據資料及強化科技設備,期能遏阻車輛違規,降低車禍死傷案件。審計室遂於109年4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1年8月底止,警察局依據轄區交通事故特性、易肇事高風險路口(段),及民眾偏差用路違規行為等指標評估分析後,已於火車站、城隍廟、巨城購物中心等5處,設置具有取締違規停車、未保持路口淨空、違規左(迴)轉等行為之科技執法錄影設備。上述5處固定桿照相設備設置後,宣導期間平均每日違規件數為49件至208件,正式開單舉發後已降至5件至46件,減少違規行為發生率53.45%至89.80%,提升交通安全維護成效。
審計室指出,警察局為遏止駕駛人違規超速及闖紅燈,維護用路人權益,截至108年底計設置57處固定桿照相設備,用以取締交通違規案件,期減少交通事故發生,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3月查核發現,警察局未就交通違規及事故發生熱區妥為評估最適位置,致固定桿照相設備設置地點與交通事故發生熱區未盡相同,且該項設備僅具有取締超速及闖紅燈之功能,有待善用大數據資料及強化科技設備,期能遏阻車輛違規,降低車禍死傷案件。審計室遂於109年4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1年8月底止,警察局依據轄區交通事故特性、易肇事高風險路口(段),及民眾偏差用路違規行為等指標評估分析後,已於火車站、城隍廟、巨城購物中心等5處,設置具有取締違規停車、未保持路口淨空、違規左(迴)轉等行為之科技執法錄影設備。上述5處固定桿照相設備設置後,宣導期間平均每日違規件數為49件至208件,正式開單舉發後已降至5件至46件,減少違規行為發生率53.45%至89.80%,提升交通安全維護成效。
發布單位:
新竹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新竹市警察局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