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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對於小琉球潮間帶保育示範區之管理未臻妥適,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潮琉生態保育網預約潮間帶導覽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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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下稱海漁所)管理小琉球潮間帶保育示範區,經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未依規定擬具管理計畫,且行政管制未盡適足,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訂定管理計畫,並啟用管理站導入AI科技進行管理,提升海洋資源永續管理強度。
審計室指出,屏東縣政府為維護小琉球生態資源,於89年劃設琉球漁業資源保育區,108年起委託國立中山大學進行科學調查,嗣於110年3月公告琉球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事宜,並劃定潮間帶保育示範區包括杉福、漁埕尾及肚仔坪等3處,未經該府認證合格之解說員帶領不得進入,且規範各處同一時間進入人數以300人為限。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3月查核發現,杉福、漁埕尾及肚仔坪等3處潮間帶保育示範區,位於屏東縣琉球鄉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劃設範圍內,惟海漁所未依屏東縣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經營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擬具管理計畫;又小琉球觀光興盛,衝擊當地生態環境,據國立中山大學調查,小琉球海洋保護區仍有管制不足等缺失,審計室遂於110年5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海漁所已於110年6月訂定上揭潮間帶管理計畫;111年3月啟用杉福及漁埕尾潮間帶管理站,加強人流管制;111年4月於潮琉生態保育網提供潮間帶預約導覽服務,並導入AI人流辨識系統等科技進行管理;111年8月招募琉球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巡守隊,持續強化海洋資源管理。
發布單位: 屏東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
施政主題細項: 休閒觀光、漁業、環境保護、自然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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