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專校院專任教師具實務工作經驗比率不足,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
教育部推動技專校院專任教師至產業研習研究,提升教師實務教學能力,經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技專校院專任教師具實務工作經驗比率不足,經函請督促學校研謀改善,已透過至企業實地服務、產學合作計畫案等方式,增進教師產業實務經驗,提升實務教學品質。
審計處指出,教育部為提升技專校院專任教師實務教學能力,加強教師與產業實務接軌,104年1月14日制定之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6條第1項規定,技專校院專任教師每任教滿6年應至產業進行至少半年以上與專業或技術有關之研習或研究,自104年11月20日實施。
然而,審計處於109年11月查核發現,截至108學年度止,應於110年11月20日前完成半年以上研習或研究之專任教師,計12,675名,其中「已完成」及「進行中」教師占70.92%,尚未進行任何產業研習或研究教師占29.08%,不利強化學生實務專業知能。審計處遂於110年1月函請教育部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教育部持續補助技專校院辦理教師產業研習研究計畫,透過至企業實地服務、產學合作計畫案或深度實務研習等方式,增進教師產業實務經驗,截至111年7月15日止,技專校院專任教師已完成半年研習或研究比率達97.82%,提升教師實務教學品質,加強學生實務專業知能,使學生所學能與產業實務接軌。
審計處指出,教育部為提升技專校院專任教師實務教學能力,加強教師與產業實務接軌,104年1月14日制定之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6條第1項規定,技專校院專任教師每任教滿6年應至產業進行至少半年以上與專業或技術有關之研習或研究,自104年11月20日實施。
然而,審計處於109年11月查核發現,截至108學年度止,應於110年11月20日前完成半年以上研習或研究之專任教師,計12,675名,其中「已完成」及「進行中」教師占70.92%,尚未進行任何產業研習或研究教師占29.08%,不利強化學生實務專業知能。審計處遂於110年1月函請教育部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教育部持續補助技專校院辦理教師產業研習研究計畫,透過至企業實地服務、產學合作計畫案或深度實務研習等方式,增進教師產業實務經驗,截至111年7月15日止,技專校院專任教師已完成半年研習或研究比率達97.82%,提升教師實務教學品質,加強學生實務專業知能,使學生所學能與產業實務接軌。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教育部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