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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鳳山水資源中心進流水監測作業未臻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高雄市鳳山水資源中心
高雄市鳳山水資源中心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下稱水利局)經管之鳳山水資源中心,係處理再生水供臨海工業區使用,經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污水下水道有遭傾倒油污,致污水及再生水處理系統受影響,無法提供再生水情形,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設置車牌辨識系統加強監控,並設置水質監測及異常水入流處理等設施,確保處理系統功能及再生水供應之穩定性,達成水資源循環再利用之經濟效益。
審計處指出,高雄市鳳山水資源中心(由原鳳山溪污水處理廠合併再生水廠後更名)為全國首座再生水廠,該中心係將鳥松、鳳山等地區產生之生活污水,經污水下水道收集、處理後之放流水予以回收並處理為再生水,每日可供應約4.5萬公噸水量予臨海工業區使用,有效運用水資源。
然而,審計處於109年10月查核發現,鳳山水資源中心再生水處理設施於107年8月啟用後,污水下水道有遭傾倒油污或不明污染物,導致污水及再生水處理系統受影響,無法依原設定供水量提供再生水予臨海工業區使用,審計處遂於109年12月函請水利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水利局已於111年8月針對易遭傾倒污染物之熱區設置車牌辨識系統及下水道人孔蓋傳感器,並設置污水下水道遠端監測設施,以即時傳送水質資訊;另增置浮油撈除及油水分離設備攔截油污,保護污水及再生水處理設施功能,確保再生水供應之穩定性,現每日可供應約4.5萬公噸水量予臨海工業區使用,達成水資源循環再利用之經濟效益。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施政主題細項: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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