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聽中心自訂制度規章,文化部尚未完成審核,審計機關促請積極辦理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下稱影視聽中心)於109年5月19日由財團法人國家電影中心轉型改制為行政法人,經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影視聽中心已自訂組織章程等8項規章報請文化部備查,惟該部未完成審核。經函請文化部積極辦理,業獲備查並公告施行。
審計處指出,影視聽中心依據行政法人法及其設置條例等相關規定,應訂定組織章程、人事管理、會計制度、內部控制、稽核作業等制度規章,提經董事會通過後,報請監督機關(文化部)備查,俾利營運依循。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3月查核發現,影視聽中心於109年5月19日改制成立後,其自訂組織章程、組織架構、人事管理規章、員工薪資標準表、員工考核及獎懲要點、會計制度規章、典藏影音資料及文物使用收費要點、場館租借服務要點等8項規章草案,雖於109年間陸續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並函報文化部備查,惟該部未完成審核。審計處遂於110年5月函請文化部積極辦理。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迄至111年2月8日止該中心組織章程等8項管理規章,業經文化部陸續完成備查,並經影視聽中心公告施行,已健全制度規章,並利於營運管理之依循。
審計處指出,影視聽中心依據行政法人法及其設置條例等相關規定,應訂定組織章程、人事管理、會計制度、內部控制、稽核作業等制度規章,提經董事會通過後,報請監督機關(文化部)備查,俾利營運依循。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3月查核發現,影視聽中心於109年5月19日改制成立後,其自訂組織章程、組織架構、人事管理規章、員工薪資標準表、員工考核及獎懲要點、會計制度規章、典藏影音資料及文物使用收費要點、場館租借服務要點等8項規章草案,雖於109年間陸續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並函報文化部備查,惟該部未完成審核。審計處遂於110年5月函請文化部積極辦理。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迄至111年2月8日止該中心組織章程等8項管理規章,業經文化部陸續完成備查,並經影視聽中心公告施行,已健全制度規章,並利於營運管理之依循。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
施政主題細項:
文化藝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