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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環境保護局辦理農地污染整治作業未臻周延,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彰化縣鄰近重金屬濃度超標農地之未登記工廠
彰化縣鄰近重金屬濃度超標農地之未登記工廠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辦理農地污染整治作業,經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彰化縣農地污染控制場址多年未完成整治面積龐巨,部分農地重金屬檢測濃度超標,且周邊未登記工廠群聚,甚有水污染防治事業未依許可運作等情事,經函請檢討改善,已積極辦理農地污染場址整治改善,並推動農地污染源預防管理計畫,以降低污染風險及確保糧食生產安全。
審計室指出,彰化縣內電鍍業及金屬表面處理業多分布於農業用地,灌溉渠道與污水排水系統混雜,含重金屬之廢水直接排入灌溉系統,導致周邊農地污染情形嚴重。環保局為持續整治農地土壤污染控制場址,105至108年度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補助5億6,583萬餘元,辦理農地污染改善計畫。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11月查核發現,截至109年10月底止,彰化縣列管未完成整治之農地污染控制場址高達912筆,面積145.93公頃,其中近3成已公告列管逾5年未完成整治;部分控制場址鄰近農地引水位置,或部分農地重金屬檢測濃度超標,且周邊未登記工廠群聚,存有交互污染風險;另水污染防治事業未經許可使用地下水者計31家、自來水實際用量逾許可量者計46家等情事,審計室遂於110年2月函請環保局積極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108年度以前公告列管部分,已於110年12月前完成改善並於111年6月前解除列管,109年度公告列管部分,於110年12月獲環保署補助4,800萬元陸續整治改善,截至111年7月底止,已完成農地污染場址整治改善共計138.68公頃,約95.03%;輔導未依許可運作業者完成許可變更登記,並裁處違規業者罰鍰46萬元;未遵循環保局停工命令之業者,已依法移請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0年5月獲環保署補助2,220萬元辦理農地污染源預防管理計畫,截至111年7月底止,已於農地污染熱區設置3座水質自動監測站及監測採樣199筆農地,加強掌握污染源進入農地途徑,俾即時發現及追蹤污染源,降低污染風險及確保糧食生產安全。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農業、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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