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尚未建立電動機車充(換)電站管理規範,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桃園市政府 (下稱市政府)為改善空氣品質,積極推動換購低污染運具,經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府尚未建立電動機車充(換)電站管理規範,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增訂自主評估檢視及維護管理等相關規定,以強化充(換)電站之維運管理,提供安全之使用環境。
審計處指出,市政府為防制空氣污染,維護生活環境及市民健康,近年來積極推動換購低污染運具,108至110年度每年皆編列預算1,080萬元,推廣老舊機車汰舊換新及低污染運具補助業務,110年度再加碼辦理「電動機車easy購」及「桃園防疫英雄專案」,提升老舊機車汰舊換新之誘因。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3月查核發現,桃園市電動機車自108年度之69,833輛成長至110年度之81,612輛,成長率16.87%,截至110年底止,全市電動機車充(換)電站已達1,422站。鑑於桃園市自108年5月發生全臺首例電池交換站冒煙起火事件至111年底止,全臺已發生5起電動車充(換)電站火警事件,且桃園市雖訂定既有建築物設置電動車充電樁注意事項,惟尚未對充(換)電站之設置建立管理規範,審計處遂於111年5月函請市政府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市政府已於111年6月24日修正「111年桃園市機車汰舊換新補助計畫」,增訂充(換)電站管理規範,設置時應自主檢視、評估設置場所是否適用「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規定,及提報「電動運輸工具充、換電設備自主維護管理計畫」,以有效強化充(換)電站之維運管理,並提供友善及安全之電動運具使用環境。
審計處指出,市政府為防制空氣污染,維護生活環境及市民健康,近年來積極推動換購低污染運具,108至110年度每年皆編列預算1,080萬元,推廣老舊機車汰舊換新及低污染運具補助業務,110年度再加碼辦理「電動機車easy購」及「桃園防疫英雄專案」,提升老舊機車汰舊換新之誘因。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3月查核發現,桃園市電動機車自108年度之69,833輛成長至110年度之81,612輛,成長率16.87%,截至110年底止,全市電動機車充(換)電站已達1,422站。鑑於桃園市自108年5月發生全臺首例電池交換站冒煙起火事件至111年底止,全臺已發生5起電動車充(換)電站火警事件,且桃園市雖訂定既有建築物設置電動車充電樁注意事項,惟尚未對充(換)電站之設置建立管理規範,審計處遂於111年5月函請市政府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市政府已於111年6月24日修正「111年桃園市機車汰舊換新補助計畫」,增訂充(換)電站管理規範,設置時應自主檢視、評估設置場所是否適用「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規定,及提報「電動運輸工具充、換電設備自主維護管理計畫」,以有效強化充(換)電站之維運管理,並提供友善及安全之電動運具使用環境。
發布單位:
桃園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桃園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