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馬公第三漁港漁市場前公有土地開發利用效能偏低,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澎湖縣政府辦理馬公第三漁港周邊公有土地之開發,經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位於該漁港漁市場前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僅以簡易綠化方式維護使用,土地利用效能偏低,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完成澎湖縣馬公第三漁港國際廣場新闢工程,開放廣場及停車場供民眾使用,串連馬公市區商圈及第一、第二、第三漁港間遊憩動線,有效增進公共利益及提升土地使用價值。
審計室指出,馬公第三漁港位於馬公都市計畫區之南側,各街廓之土地平坦方整,係馬公市不可多得之可供都市發展及觀光發展用地。澎湖縣政府為發展該區成觀光漁港都市,早於78年5月公告發布實施「馬公第三漁港附近地區細部計畫」,於93年7月公布實施「變更馬公第三漁港附近地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計畫範圍面積165.78公頃,計畫目標年為100年;並將該區漁市場前4.41公頃公有土地作廣場兼停車場用地使用,以增進市容景觀。
然而,審計室105年3月查核發現,該區完成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後,馬公第三漁港漁市場前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僅以簡單植栽綠化予以維護,未能積極規劃開發利用,審計室遂於同年月函請縣政府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向內政部營建署申請補助經費1億6,574萬餘元(另自籌1,750萬餘元)辦理「澎湖縣馬公第三漁港國際廣場新闢工程」,第一期及第二期工程整合周邊環境與公共設施,及增設停車空間,改善城市風貌,分別於108年5月及109年10月完工,並自籌429萬餘元辦理「澎湖縣國際廣場兒童遊具統包工程」施作滑草場等兒童遊具設施,於111年1月完工,同年3月開放使用,有效利用馬公第三漁港漁市場前公有土地,並提供優質觀光休閒環境。
審計室指出,馬公第三漁港位於馬公都市計畫區之南側,各街廓之土地平坦方整,係馬公市不可多得之可供都市發展及觀光發展用地。澎湖縣政府為發展該區成觀光漁港都市,早於78年5月公告發布實施「馬公第三漁港附近地區細部計畫」,於93年7月公布實施「變更馬公第三漁港附近地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計畫範圍面積165.78公頃,計畫目標年為100年;並將該區漁市場前4.41公頃公有土地作廣場兼停車場用地使用,以增進市容景觀。
然而,審計室105年3月查核發現,該區完成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後,馬公第三漁港漁市場前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僅以簡單植栽綠化予以維護,未能積極規劃開發利用,審計室遂於同年月函請縣政府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向內政部營建署申請補助經費1億6,574萬餘元(另自籌1,750萬餘元)辦理「澎湖縣馬公第三漁港國際廣場新闢工程」,第一期及第二期工程整合周邊環境與公共設施,及增設停車空間,改善城市風貌,分別於108年5月及109年10月完工,並自籌429萬餘元辦理「澎湖縣國際廣場兒童遊具統包工程」施作滑草場等兒童遊具設施,於111年1月完工,同年3月開放使用,有效利用馬公第三漁港漁市場前公有土地,並提供優質觀光休閒環境。
發布單位:
澎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澎湖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公有財產、公共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