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漁業廢棄物去化管道不足,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彰化縣漁業發展除有沿岸漁業外,亦為國內養殖漁業主要生產區,經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漁業衍生之廢棄物因去化管道不足,成為近岸垃圾之主要來源,經函請檢討改善,彰化縣政府(下稱縣政府)已建置海洋及養殖漁業廢棄物暫置區供漁民使用,並開放業者申請再利用,以落實環境永續。
審計室指出,依據彰化縣環境保護局調查,彰化縣近岸垃圾因人為活動及海上作業產生,以廢棄漁網(具)為主要來源之一;另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下稱漁業署)統計,108年度彰化縣境內漁塭面積達1,742公頃,其中牡蠣放養設施達1,850(棚、組)為全國第4大,牡蠣採收後,廢棄牡蠣殼不僅佔空間,並易導致蒼蠅孳生及產生腐臭,造成環境污染疑慮。
然而,審計室於108年11月查核發現,彰化縣沿岸漁業計有拖網、刺網作業漁船合計613艘,漁網(具)常因漁船作業過程中破損;又近年因極端氣候造成短期間強降雨,使水質鹹度變淡,造成牡蠣、文蛤死亡產生廢棄牡蠣、文蛤殼等,惟縣政府未建立漁業廢棄物去化管道,衍生之廢棄物未妥適處置,成為近岸垃圾來源之一,審計室遂於109年1月函請縣政府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向漁業署申請補助經費,110年度分別於王功與崙尾灣等漁港設立海洋廢棄物暫置區,提供漁民海上作業攜回之海漂垃圾與廢舊漁網(具)回收暫置,及於芳苑鄉設置養殖漁業廢棄物暫置區,自110年8月起提供漁民暫置牡蠣殼、文蛤殼及蚵線等漁業廢棄物。經統計截至110年底止已收受8,722.62公噸,並於111年3月開放業者申請再利用,以落實環境永續。
審計室指出,依據彰化縣環境保護局調查,彰化縣近岸垃圾因人為活動及海上作業產生,以廢棄漁網(具)為主要來源之一;另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下稱漁業署)統計,108年度彰化縣境內漁塭面積達1,742公頃,其中牡蠣放養設施達1,850(棚、組)為全國第4大,牡蠣採收後,廢棄牡蠣殼不僅佔空間,並易導致蒼蠅孳生及產生腐臭,造成環境污染疑慮。
然而,審計室於108年11月查核發現,彰化縣沿岸漁業計有拖網、刺網作業漁船合計613艘,漁網(具)常因漁船作業過程中破損;又近年因極端氣候造成短期間強降雨,使水質鹹度變淡,造成牡蠣、文蛤死亡產生廢棄牡蠣、文蛤殼等,惟縣政府未建立漁業廢棄物去化管道,衍生之廢棄物未妥適處置,成為近岸垃圾來源之一,審計室遂於109年1月函請縣政府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向漁業署申請補助經費,110年度分別於王功與崙尾灣等漁港設立海洋廢棄物暫置區,提供漁民海上作業攜回之海漂垃圾與廢舊漁網(具)回收暫置,及於芳苑鄉設置養殖漁業廢棄物暫置區,自110年8月起提供漁民暫置牡蠣殼、文蛤殼及蚵線等漁業廢棄物。經統計截至110年底止已收受8,722.62公噸,並於111年3月開放業者申請再利用,以落實環境永續。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彰化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漁業、環境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