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公司蝴蝶蘭生產流程及品種研發管理未臻完善,生產效率待提升,審計部促請改善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精緻農業事業部(下稱台糖公司精農事業部)投資溫室以企業化經營方式培育蝴蝶蘭,主要銷售歐美等國家,經審計部查核發現,該事業部對蝴蝶蘭生產及品種研發管理流程,間有未臻完善,經函請台糖公司檢討改善,已改造瓶苗生產流程管控,降低蘭苗淘汰率,提高蘭苗育成出瓶率,並聚焦生產銷售占比較高之品種,以提高生產效率;另調整品種權申請策略,確保研發成果。
審計部指出,隨著國內經濟轉型及國際糖價長期低迷,台糖公司精農事業部利用閒置廠房設置溫室蘭園,並以栽培蝴蝶蘭為主。該事業部致力於蝴蝶蘭品種研發,每年生產高品質蝴蝶蘭苗,外銷到日本、加拿大、美國和歐洲各國。
然而,審計部於110年10月查核發現,台糖公司精農事業部培育蝴蝶蘭之蘭苗總淘汰率10.55%,瓶苗出瓶率75.47%,與業界瓶苗出瓶率水準90%相比,不具競爭優勢,且生產蝴蝶蘭品種眾多,成本降低不易,又歷年蝴蝶蘭品種研發尚無獲得品種權專利等研發成果,審計部遂於111年1月10日函請台糖公司檢討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台糖公司精農事業部已改造瓶苗生產流程管控,111年度上半年蘭苗總淘汰率已由10.55%降低至1.96%,蘭苗育成出瓶率由75.47%提高至90.57%,並聚焦生產V3、Ama、Anna等3個品系,占總銷售量之55.77%,提高生產效率,降低蘭苗平均生產成本約36.92%;另已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申請6個自行研發培育之蘭花品種登錄,待後續開花,即可取得品種權專利,確保研發成果。
審計部指出,隨著國內經濟轉型及國際糖價長期低迷,台糖公司精農事業部利用閒置廠房設置溫室蘭園,並以栽培蝴蝶蘭為主。該事業部致力於蝴蝶蘭品種研發,每年生產高品質蝴蝶蘭苗,外銷到日本、加拿大、美國和歐洲各國。
然而,審計部於110年10月查核發現,台糖公司精農事業部培育蝴蝶蘭之蘭苗總淘汰率10.55%,瓶苗出瓶率75.47%,與業界瓶苗出瓶率水準90%相比,不具競爭優勢,且生產蝴蝶蘭品種眾多,成本降低不易,又歷年蝴蝶蘭品種研發尚無獲得品種權專利等研發成果,審計部遂於111年1月10日函請台糖公司檢討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台糖公司精農事業部已改造瓶苗生產流程管控,111年度上半年蘭苗總淘汰率已由10.55%降低至1.96%,蘭苗育成出瓶率由75.47%提高至90.57%,並聚焦生產V3、Ama、Anna等3個品系,占總銷售量之55.77%,提高生產效率,降低蘭苗平均生產成本約36.92%;另已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申請6個自行研發培育之蘭花品種登錄,待後續開花,即可取得品種權專利,確保研發成果。
發布單位:
第四廳
被審核機關: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施政主題細項:
農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