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建置斗六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暨親子館計畫,前置評估作業未盡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雲林縣政府(下稱縣政府)運用閒置廳舍建置斗六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暨親子館,經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前置評估作業未盡周妥,致延宕開館營運期程,經函請改善,已開館營運,提供民眾社福服務及托育資源。
審計室指出,縣政府為提供民眾近便之社會福利設施,106年12月獲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補助整修雲林縣斗六市府前街之閒置廳舍,設置斗六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及托育資源中心,計畫總經費819萬餘元,預計於108年啟用。
然而,審計室於108年3月查核發現,縣政府因事前未審慎評估,致耗資辦理規劃設計後,始發現該處廳舍建物年代久遠,無使用執照,基於安全理由向衛福部申請撤案。嗣經重新規劃運用斗六市府前街另一處公有廳舍設置,並更名為斗六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暨親子館,計畫總經費1,279萬餘元(108年獲衛福部補助1,140萬元,縣政府自籌款139萬餘元),預計於109年營運,復因未將該處廳舍之消防及公共安全適法性等納入評估作業,必須補辦許可文件及變更設計等作業,延宕開館營運時程,審計室遂分別於108年4月及110年5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完成消防及公共安全申辦許可作業,並於110年10月完成營運設施之裝設,同年12月開館啟用。經統計截至111年4月底止,斗六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已辦理脆弱家庭、弱勢緊急生活扶助等個案管理工作計474案次、服務1,395人次,另親子館委由民間單位經營,已辦理親子系列活動25場次,提供民眾優質社福服務及托育資源。
審計室指出,縣政府為提供民眾近便之社會福利設施,106年12月獲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補助整修雲林縣斗六市府前街之閒置廳舍,設置斗六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及托育資源中心,計畫總經費819萬餘元,預計於108年啟用。
然而,審計室於108年3月查核發現,縣政府因事前未審慎評估,致耗資辦理規劃設計後,始發現該處廳舍建物年代久遠,無使用執照,基於安全理由向衛福部申請撤案。嗣經重新規劃運用斗六市府前街另一處公有廳舍設置,並更名為斗六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暨親子館,計畫總經費1,279萬餘元(108年獲衛福部補助1,140萬元,縣政府自籌款139萬餘元),預計於109年營運,復因未將該處廳舍之消防及公共安全適法性等納入評估作業,必須補辦許可文件及變更設計等作業,延宕開館營運時程,審計室遂分別於108年4月及110年5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完成消防及公共安全申辦許可作業,並於110年10月完成營運設施之裝設,同年12月開館啟用。經統計截至111年4月底止,斗六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已辦理脆弱家庭、弱勢緊急生活扶助等個案管理工作計474案次、服務1,395人次,另親子館委由民間單位經營,已辦理親子系列活動25場次,提供民眾優質社福服務及托育資源。
發布單位:
雲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雲林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社會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