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辦理斗南鎮小東市地重劃工程部分土地改良物遲未完成拆除,延宕工程竣工及土地標售時程,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雲林縣政府辦理斗南鎮小東市地重劃工程,經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土地改良物遲未完成拆除,致無法如期完工,影響抵費地標售推展時程,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完成地上物拆除及公共設施興建,並辦理土地公開標售,所得價款1億7,884萬餘元。
審計室指出,雲林縣政府為推動地方產業發展及增進土地經濟價值,規劃以市地重劃方式辦理斗南鎮小東地區整體土地開發,面積45餘公頃,於107年11月辦理斗南鎮小東市地重劃工程發包,決標金額6億2,500萬元,108年9月開工,預計110年7月底興建道路、溝渠及公園等公共設施後,辦理重劃區抵費地公開標售。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8月查核發現,雲林縣政府於108年12月完成斗南鎮小東市地重劃區土地改良物補償費發放作業,並通知所有權人拆遷,惟迄 110年7月底預定完工日止,部分地上物仍未拆除,影響市地重劃公共設施工程施作,延宕工程竣工及後續土地標售推展時程,審計室遂於110年9月函請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雲林縣政府已積極溝通協調並加強計畫進度控管,於110年12月間完成地上物拆除作業,重劃工程已於111年1月竣工,111年5月底辦理抵費地第1次公開標售,所得價款1億7,884萬餘元,提升土地價值,吸引廠商投資,並帶動地方經濟發展。
審計室指出,雲林縣政府為推動地方產業發展及增進土地經濟價值,規劃以市地重劃方式辦理斗南鎮小東地區整體土地開發,面積45餘公頃,於107年11月辦理斗南鎮小東市地重劃工程發包,決標金額6億2,500萬元,108年9月開工,預計110年7月底興建道路、溝渠及公園等公共設施後,辦理重劃區抵費地公開標售。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8月查核發現,雲林縣政府於108年12月完成斗南鎮小東市地重劃區土地改良物補償費發放作業,並通知所有權人拆遷,惟迄 110年7月底預定完工日止,部分地上物仍未拆除,影響市地重劃公共設施工程施作,延宕工程竣工及後續土地標售推展時程,審計室遂於110年9月函請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雲林縣政府已積極溝通協調並加強計畫進度控管,於110年12月間完成地上物拆除作業,重劃工程已於111年1月竣工,111年5月底辦理抵費地第1次公開標售,所得價款1億7,884萬餘元,提升土地價值,吸引廠商投資,並帶動地方經濟發展。
發布單位:
雲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雲林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政府採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