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民公園救護管理及夜間照明尚欠適足,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屏東縣政府(下稱縣府)辦理屏東縣民公園管理維護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縣府未依規定至衛生福利部指定網站登錄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下稱AED)資料,且園區夜間照明不足,經函請檢討改善,已上傳園區AED資料至指定網站,並增置夜間照明設施,提升環境品質及維護民眾安全。
審計室指出,縣府為提供民眾舒適且多元之休憩空間,104至109年計投入3.9億元經費闢建屏東縣民公園,除將荒廢多年之台糖紙漿廠活化再生,並融入全新之殺蛇溪水岸藍帶與綠帶,創造高低起伏錯落之行走動線,自110年2月園區正式啟用後,吸引許多遊客造訪,並成為民眾散步運動之熱門場域。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5月查核發現,縣府未依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將屏東縣民公園設置之AED上傳衛生福利部公共場所AED急救資訊網,且園區開放後,夜間照明不足,尤其是比鄰屏東工業區之殺蛇溪左岸,恐影響民眾安全,審計室遂於110年6月函請縣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府已於110年6月16日將屏東縣民公園AED資料上傳至衛生福利部公共場所AED急救資訊網;另為強化夜間照明,辦理殺蛇溪左岸步道照明設施採購,業於110年7月完成驗收,並於111年1月委外辦理該公園光環境改善,持續提升園區環境品質及維護民眾公共安全。
審計室指出,縣府為提供民眾舒適且多元之休憩空間,104至109年計投入3.9億元經費闢建屏東縣民公園,除將荒廢多年之台糖紙漿廠活化再生,並融入全新之殺蛇溪水岸藍帶與綠帶,創造高低起伏錯落之行走動線,自110年2月園區正式啟用後,吸引許多遊客造訪,並成為民眾散步運動之熱門場域。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5月查核發現,縣府未依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將屏東縣民公園設置之AED上傳衛生福利部公共場所AED急救資訊網,且園區開放後,夜間照明不足,尤其是比鄰屏東工業區之殺蛇溪左岸,恐影響民眾安全,審計室遂於110年6月函請縣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府已於110年6月16日將屏東縣民公園AED資料上傳至衛生福利部公共場所AED急救資訊網;另為強化夜間照明,辦理殺蛇溪左岸步道照明設施採購,業於110年7月完成驗收,並於111年1月委外辦理該公園光環境改善,持續提升園區環境品質及維護民眾公共安全。
發布單位:
屏東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屏東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休閒觀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