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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獅子鄉公所辦理鯉龍山人文紀念館回饋鄉民塔位審查作業未盡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鯉龍山人文紀念館
鯉龍山人文紀念館
屏東縣獅子鄉公所(下稱獅子鄉公所)辦理鯉龍山人文紀念館回饋鄉民塔位業務,經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審查作業程序未盡嚴謹,致設籍他鄉亡者以鄉民資格收費,及短收世居該鄉鄉民塔位使用規費等,審查機制核有疏漏,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訂定鯉龍山人文紀念館回饋獅子鄉鄉民申請及收費要點,強化審查作業規範,提升行政效能。
審計室指出,鯉龍山人文紀念館自93年7月啟用,為回饋在地鄉親提供500個塔位,供設籍該鄉1年以上或祖籍為該鄉之鄉民申請安置,依鯉龍山人文紀念館回饋該鄉鄉民塔位相關規定,申請人除繳交該紀念館一次性永久管理費10,000元外,另依亡者設籍屬性收取塔位使用規費,亡者屬該鄉鄉民者,每位收取5,000元,亡者屬世居該鄉鄉民者(祖籍獅子鄉設籍他鄉)依位置每位收取10,000元或15,000元。截至110年底止,已申請安置217個塔位,收繳使用規費計102萬餘元。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12月查核發現,獅子鄉公所未審慎審核回饋塔位申請人資格,致設籍他鄉之亡者,或屬世居鄉民之亡者等,均以該鄉鄉民身分之優惠價格計收使用規費,審查作業及機制未盡嚴謹,審計室遂於110年3月函請獅子鄉公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鄉公所已於111年2月17日訂定鯉龍山人文紀念館回饋獅子鄉鄉民申請及收費要點,配合鯉龍山人文紀念館回饋塔位申請作業程序施行,以完善審查機制,提升行政效能。
發布單位: 屏東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屏東縣獅子鄉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公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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