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畜牧廢污水資源化輔導成效尚待提升,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配合中央推動畜牧廢污水回收資源化再利用,經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局輔導業者採行資源化處理措施項目未盡完整,及位於河川示範整治流域之畜牧業者參與資源化情形偏低,有待完備資源化輔導政策並推廣參與資源化,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加強輔導業者採行資源化作法,有助於減少廢污水排入地面水體及回歸農田再利用,降低環境負荷。
審計處指出,環保局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至112年「永續水質推動計畫-氨氮削減示範計畫」編列1,740萬元辦理水污染源管制計畫,將南崁溪、老街溪等2條河川列為示範整治流域,進行事業、畜牧業等污染削減,輔導畜牧業者採行資源化措施處理廢污水再利用,以減少環境污染。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2月查核發現,環保局於109年度輔導畜牧業者資源化再利用項目僅沼渣、沼液作為農地肥分使用1項,未考量其他輔導措施如將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廢污水作為植物澆灌等,不利轄內畜牧資源化政策之推動,又河川示範整治流域周邊之畜牧業者計有47家,僅有23家採行資源化處理措施,有待加強輔導參與資源化,俾促進桃園畜牧廢水再利用成效,審計處遂於110年4月函請環保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0年底止,環保局已輔導5家畜牧業者將回收放流水作為植物澆灌,估計每年可減少5,705噸廢污水排入地面水體;另輔導位於南崁溪及老街溪等流域之畜牧業者參與資源化已提升至37家,每年可減少廢污水排放量 109,646噸,有助於畜牧廢污水回歸農田再利用。
審計處指出,環保局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至112年「永續水質推動計畫-氨氮削減示範計畫」編列1,740萬元辦理水污染源管制計畫,將南崁溪、老街溪等2條河川列為示範整治流域,進行事業、畜牧業等污染削減,輔導畜牧業者採行資源化措施處理廢污水再利用,以減少環境污染。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2月查核發現,環保局於109年度輔導畜牧業者資源化再利用項目僅沼渣、沼液作為農地肥分使用1項,未考量其他輔導措施如將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廢污水作為植物澆灌等,不利轄內畜牧資源化政策之推動,又河川示範整治流域周邊之畜牧業者計有47家,僅有23家採行資源化處理措施,有待加強輔導參與資源化,俾促進桃園畜牧廢水再利用成效,審計處遂於110年4月函請環保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0年底止,環保局已輔導5家畜牧業者將回收放流水作為植物澆灌,估計每年可減少5,705噸廢污水排入地面水體;另輔導位於南崁溪及老街溪等流域之畜牧業者參與資源化已提升至37家,每年可減少廢污水排放量 109,646噸,有助於畜牧廢污水回歸農田再利用。
發布單位:
桃園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