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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地價調查估計作業未臻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臺東縣公告土地現值及地價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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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臺東、成功及太麻里地政事務所辦理地價調查估計作業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臺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地價區段劃分未臻周妥,及部分作業規定與中央規範有間,經促請檢討改善,已檢討區段劃分合理性,並已強化地價估價系統功能及修改作業規定,提升整體地價調查估計作業品質與效率。
審計室指出,臺東縣各地政事務所為促進地價公平合理,依平均地權條例及地價調查估計規則等規定,辦理地價調查估計作業。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9月查核發現,臺東、成功及太麻里地政事務所於109年1月1日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其中148個區段之地價調查估計作業,係將地價不相近、情況不相同或不相近之土地,劃為同一地價區段,或未審酌區段內用地情形,採用適當用地類別估價;部分影響地價區域因素評價基準明細表所列建蔽率之最大影響範圍,逾越中央評價基準,或未增列特殊設施,且臺東縣實施地價調查估計作業規定部分內容不合時宜,審計室遂於110年1月函請縣政府督促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各該地政事務所已於110年度檢討地價調查估計作業,計299筆、面積18公頃之土地改按土地使用分區(或使用編定類別)採適當用地類別估價,或新增地價區段;於111年1月1日調增原被低估之區段地價土地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總額各約0.92億元、0.15億元,調減原被高估之區段地價土地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總額各約5.15億元、1.03億元,減少土地稅基計算不公問題;另為提升估價作業效率及精準度,縣政府自110年9月起逐步匯入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圖至作業系統,改善過去以人工檢視之作業方式;並於110年1月28日修正成功鎮、長濱鄉、東河鄉村里鄰住宅用地及農業用地評價基準明細表,及於110年5月修正臺東縣實施地價調查估計作業規定,作為辦理地價估計之準據。
發布單位: 臺東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臺東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地政、地方自治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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