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浮具管理相關規定未臻周延,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交通部為強化浮具管理,訂定公共水域浮具安全使用及活動建議注意事項(下稱浮具注意事項)供地方政府參訂自治管理規範。經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查核發現,浮具注意事項並未強制業者應為遊客投保責任保險,亦無搭乘人數限制及加裝動力裝置管制等,經函請交通部檢討改善,已修正「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將浮具活動納入規範,及訂定「浮具器具安全及人員操作安全注意事項」,以強化器具及人員操作安全。
審計處指出,媒體報導,民眾搭乘浮具出海問題存在多年,造成多人死傷,且恐干擾漁民作業及成為偷渡工具,交通部航港局爰於106年8月17日訂定浮具注意事項,提供各地方政府視實際需要參考訂定自治管理規範,交通部嗣於110年5月11日預告修正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將浮具納管。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5月間查核發現,浮具注意事項尚乏個人使用浮具相關管理規範,亦未強制業者應為遊客投保責任保險、未規定搭乘人數限制及加裝動力裝置之管制等。審計處遂於110年6月函請交通部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交通部已督同觀光局及航港局就浮具活動、器具及人員操作安全三大面向研提推動作法,於110年8月訂定「浮具器具安全及人員操作安全注意事項」、110年9月修正「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及110年10月訂定「交通部航港局使用限制二人以下動力浮具操作人員訓練機構認可要點」,明定浮具定義及相關管理規定,強化浮具器具及人員操作與活動安全,維護民眾親海權益。
審計處指出,媒體報導,民眾搭乘浮具出海問題存在多年,造成多人死傷,且恐干擾漁民作業及成為偷渡工具,交通部航港局爰於106年8月17日訂定浮具注意事項,提供各地方政府視實際需要參考訂定自治管理規範,交通部嗣於110年5月11日預告修正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將浮具納管。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5月間查核發現,浮具注意事項尚乏個人使用浮具相關管理規範,亦未強制業者應為遊客投保責任保險、未規定搭乘人數限制及加裝動力裝置之管制等。審計處遂於110年6月函請交通部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交通部已督同觀光局及航港局就浮具活動、器具及人員操作安全三大面向研提推動作法,於110年8月訂定「浮具器具安全及人員操作安全注意事項」、110年9月修正「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及110年10月訂定「交通部航港局使用限制二人以下動力浮具操作人員訓練機構認可要點」,明定浮具定義及相關管理規定,強化浮具器具及人員操作與活動安全,維護民眾親海權益。
發布單位:
交通建設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交通部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