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核心地區停車供給不足且未訂定停車差別費率,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宜蘭縣政府(下稱縣政府)為改善國道五號高速公路通車後,縣內停車不足問題,加強辦理停車空間之規劃、設置及管理,並訂定停車供給目標,經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核心地區停車供給仍嫌不足,且部分重大違規停車路段未納入公有停車場服務範圍,復未考量地區停車需求訂定差別費率,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增設停車空間、將閒置公有土地申設為路外停車場,及訂定停車差別費率等,除增加縣庫收入,並提升停車供給及周轉率,有助於改善停車秩序。
審計室指出,國道五號高速公路通車後,假日遊憩車潮大量湧入宜蘭市區,嚴重增加道路交通負荷,縣政府爰參考美、歐等國家都市地區合理公共停車位數量,擬定以車輛登記數之15%作為供給目標,增設停車空間,以滿足車輛使用需求。
然而,審計室於105年12月查核發現,路邊(外)公共停車場供給量僅8,285格,約占宜蘭縣車輛登記數之5.47%,與前述合理供給目標15%尚有落差;又核心區域違規停車現象頻仍,停車供給仍嫌不足,且部分重大違規停車路段未納入公有停車場服務範圍;另未依停車場法規定,視地區停車需要檢討訂定差別費率等情事,審計室遂於106年5月函請檢討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自108年5月起陸續對停車需求量大且違規停車熱區增設收費停車位,並於109年7月13日公告修正宜蘭縣公有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依所在區域、流量、時段,新增訂定6種停車差別費率,且截至110年底止,共計增設260格路邊收費停車位、路外停車場75處,及4,977格小型汽車車位,公共停車位供給占車輛登記數之比率已提升至11.01%,並正在興建礁溪國小地下停車場及羅東轉運站停車空間,預計完工後可再增加汽車停車位856格。上述改善措施,除每年度增加縣庫收入957萬餘元,並提升停車供給及周轉率,有助改善停車秩序。
審計室指出,國道五號高速公路通車後,假日遊憩車潮大量湧入宜蘭市區,嚴重增加道路交通負荷,縣政府爰參考美、歐等國家都市地區合理公共停車位數量,擬定以車輛登記數之15%作為供給目標,增設停車空間,以滿足車輛使用需求。
然而,審計室於105年12月查核發現,路邊(外)公共停車場供給量僅8,285格,約占宜蘭縣車輛登記數之5.47%,與前述合理供給目標15%尚有落差;又核心區域違規停車現象頻仍,停車供給仍嫌不足,且部分重大違規停車路段未納入公有停車場服務範圍;另未依停車場法規定,視地區停車需要檢討訂定差別費率等情事,審計室遂於106年5月函請檢討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自108年5月起陸續對停車需求量大且違規停車熱區增設收費停車位,並於109年7月13日公告修正宜蘭縣公有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依所在區域、流量、時段,新增訂定6種停車差別費率,且截至110年底止,共計增設260格路邊收費停車位、路外停車場75處,及4,977格小型汽車車位,公共停車位供給占車輛登記數之比率已提升至11.01%,並正在興建礁溪國小地下停車場及羅東轉運站停車空間,預計完工後可再增加汽車停車位856格。上述改善措施,除每年度增加縣庫收入957萬餘元,並提升停車供給及周轉率,有助改善停車秩序。
發布單位:
宜蘭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宜蘭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