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北斗鎮違規停車熱點路段未收費管理,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彰化縣北斗鎮公所(下稱北斗鎮公所)辦理路邊停車收費管理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鎮轄內違規停車熱點路段交通亂象叢生,且因停車需求產生之道路衝擊,增加人車用路風險,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於違規停車熱點路段設置收費停車位,並將鄰近之路外停車場納入收費管理,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維護用路人安全。
審計室指出,依停車場法、彰化縣公有公共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彰化縣政府(下稱縣府)為因應民眾停車需求,得委託鄉(鎮、市)公所設置路邊停車場,並向使用者收取停車費。
然而,審計室於105年11月及109年10月查核發現,彰化縣警察局(下稱警察局)於北斗鎮舉發汽車違規停車熱點路段,主要分布於中華路、中山路、光復路、復興路、中正路、三民路、地政路等商圈、民生產業或觀光景點之周邊路段,惟均未實施路邊停車收費,致違規停車亂象叢生,路邊停車位遭附近居民長期占用,審計室遂於106年2月及109年10月函請縣府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府已邀集北斗鎮公所及警察局共同研商改善方案,該公所自110年5月10日起於違規停車熱點周邊路段及重要道路設置路邊收費停車位計580個,並將鄰近之5處路外停車場計76個停車位納入路邊停車收費。經統計截至110年底止之停車費收入計418萬餘元,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及維護用路人安全。
審計室指出,依停車場法、彰化縣公有公共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彰化縣政府(下稱縣府)為因應民眾停車需求,得委託鄉(鎮、市)公所設置路邊停車場,並向使用者收取停車費。
然而,審計室於105年11月及109年10月查核發現,彰化縣警察局(下稱警察局)於北斗鎮舉發汽車違規停車熱點路段,主要分布於中華路、中山路、光復路、復興路、中正路、三民路、地政路等商圈、民生產業或觀光景點之周邊路段,惟均未實施路邊停車收費,致違規停車亂象叢生,路邊停車位遭附近居民長期占用,審計室遂於106年2月及109年10月函請縣府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府已邀集北斗鎮公所及警察局共同研商改善方案,該公所自110年5月10日起於違規停車熱點周邊路段及重要道路設置路邊收費停車位計580個,並將鄰近之5處路外停車場計76個停車位納入路邊停車收費。經統計截至110年底止之停車費收入計418萬餘元,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及維護用路人安全。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彰化縣北斗鎮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行政革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