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臺南市下山漁港設施及周邊環境管理未盡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臺南市下山漁港
臺南市下山漁港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下稱農業局)推動漁港功能多元化政策,將轄管下山漁港轉型為觀光漁港,並結合業者推出「船筏遊潟湖」之觀光行程,經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下山漁港碼頭設施簡陋且護岸殘破,存有安全風險,該港區未配合觀光發展需求,辦理周邊環境整頓及興建休閒化之漁業岸上設施,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完成重建魚貨市場及修繕港區護岸,並增建2座浮動碼頭,改善整體港區環境,提供遊客優質及安全之觀光場所。
審計處指出,農業局近年來為因應國人休閒需求,並為漁民帶動新經濟契機,推動漁港功能多元化政策。下山漁港於85年興建完成,碼頭長度559公尺、水域約0.75公頃,最大設籍停泊漁船筏計100艘,主要作為從事潟湖漁撈及牡蠣養殖漁民漁作舢筏之港區,100年縣市合併後逐漸轉型為觀光漁港,並結合業者經營在地生態旅遊,推出「船筏遊潟湖」之觀光行程。
然而,審計處於109年3月查核發現,下山漁港僅於碼頭後方搭建鐵皮棚架供遊客候船及餐飲休息,另於岸邊搭設簡易上下船設施,且護岸殘破,或有蚵殼、廢棄物堆置岸邊等情形,有礙環境景觀及遊客安全,該港區未配合觀光發展需求,辦理周邊環境整頓及興建休閒化之漁業岸上設施,審計處遂於109年5月函請農業局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農業局已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爭取補助經費,於110年底完成重建魚貨市場及修繕港區護岸,並增建2座浮動碼頭,營造高品質觀光漁港環境並提供遊客舒適安全的搭船空間。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施政主題細項: 漁業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