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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公有柴油車未全面納管並取得自主管理標章,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
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辦理移動污染源-柴油車管制作業,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環保局雖已推動新竹市柴油車自主管理方案,惟未落實納管新竹市政府(下稱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之柴油車輛,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全面清查納入柴油車自主管理對象,且經輔導後已有9成7以上公有柴油車輛取得自主管理標章。
審計室指出,老舊柴油車為空氣污染主要來源之一,環保局為降低柴油車之污染排放,推動新竹市柴油車自主管理方案,鼓勵柴油車相關業主加入並簽署自主管理同意書,將旗下柴油車汰舊換新為低污染環保車輛,或自主安排老舊柴油車到排煙檢測站檢測排煙,確保車輛排煙狀況合乎標準,並取得自主管理標章,期能有效削減污染排放量,提升空氣品質。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9月查核發現,環保局推動新竹市柴油車自主管理方案,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之柴油車輛亦為納管對象之一,未取得自主管理標章者應暫停該車輛之調度與派遣。惟環保局納管清冊中僅有市政府及環保局2機關、203輛柴油車,其餘機關如消防局之消防柴油車輛等資料闕如,未能全面納管並促請取得自主管理標章,以表率作為政府推動政策標竿,審計室遂於110年11月函請環保局積極檢討辦理。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已全面清查並納管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之柴油車輛,截至110年底止,應簽署並已簽署柴油車輛自主管理同意書計6機關、346輛車,其中338輛(97.69%)已取得自主管理標章,餘8輛(2.31%)將繼續協助辦理或汰舊換新,作為推動政策標竿,並利降低空氣污染,提升空氣品質。
發布單位: 新竹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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