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市縣政府布建社福中心資源未如預期,審計部促請改善
政府為主動發掘脆弱家庭或提供社區內每一位求助民眾相關福利服務,已持續布建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下稱社福中心)資源,普及區域福利服務網絡。經審計部查核發現,部分市縣政府布建社福中心數量未如預期,經促請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研謀改善,已透過定期實地查核會議,輔導積極完成布建。
審計部指出,衛福部為使每一位民眾及家庭,都能迅速獲得政府服務,經參考106年底地方政府已設置120處社福中心之現況,及每15至20萬人設置1處、行政區或警察分局區等標準,規劃於107至109年新設34處社福中心,達成全國設置154處之目標,並編列預算7億7,937萬餘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社福中心業務,另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及第2期特別預算編列3億7,900萬元補助地方政府修繕或改善社福中心設施設備。
然而審計部查核發現,截至109年10月底止,全國計設置138處社福中心,其中臺北市等14市縣政府實際設置社福中心數已達目標,尚有8市縣政府未達成預計設置目標數,資源布建進度落後,經於110年1月28日函請衛福部協助督導各該市縣政府瞭解癥結原因妥謀善策因應。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衛福部已透過公共建設督導會報督促提升各市縣政府工程管理能力,輔導其積極完成布建,110年底全國社福中心已設置148處,較109年10月底之138處,增加10處,有利提升社福中心服務量能,強化福利服務輸送之可近性,提供有需求之民眾與家庭獲得所需服務。
審計部指出,衛福部為使每一位民眾及家庭,都能迅速獲得政府服務,經參考106年底地方政府已設置120處社福中心之現況,及每15至20萬人設置1處、行政區或警察分局區等標準,規劃於107至109年新設34處社福中心,達成全國設置154處之目標,並編列預算7億7,937萬餘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社福中心業務,另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及第2期特別預算編列3億7,900萬元補助地方政府修繕或改善社福中心設施設備。
然而審計部查核發現,截至109年10月底止,全國計設置138處社福中心,其中臺北市等14市縣政府實際設置社福中心數已達目標,尚有8市縣政府未達成預計設置目標數,資源布建進度落後,經於110年1月28日函請衛福部協助督導各該市縣政府瞭解癥結原因妥謀善策因應。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衛福部已透過公共建設督導會報督促提升各市縣政府工程管理能力,輔導其積極完成布建,110年底全國社福中心已設置148處,較109年10月底之138處,增加10處,有利提升社福中心服務量能,強化福利服務輸送之可近性,提供有需求之民眾與家庭獲得所需服務。
發布單位:
第三廳
被審核機關:
衛生福利部
施政主題細項:
社會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