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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美術館電扶梯增建工程發包後即變更設計重新檢討工程內容而延遲完工時程,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電扶梯增建工程
電扶梯增建工程
國立臺灣美術館(下稱國美館)辦理垂直參觀動線改善(電扶梯增建)工程案(下稱電扶梯增建工程),經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未妥慎評估施工階段將對周邊環境造成之衝擊影響,致工程發包後無法施工,須重新檢討工程內容辦理變更設計,延遲工程完成時程,經函請國美館檢討改善,工程已完工驗收及啟用。
審計處指出,國美館為改善館內大廳及美術街之垂直與水平人行參觀動線,期能打造藝文無障礙環境,落實文化平權,辦理電扶梯增建工程,原規劃將設置6座電扶梯,於107年12月19日決標,金額4,392萬8,000元,預計於109年1月30日前完工。
然而,審計處於109年7月查核發現,該館於工程規劃設計階段,未妥慎評估工程施工對於場館環境與開館營運衝擊之影響程度,導致工程發包且尚未開工之際,即於108年1月8日討論決議,以原設計內容於施工期間對於館內大廳、服務台及相關公共空間之服務機能與視覺將造成甚大衝擊為由,須重新檢討工程內容辦理變更設計,調整電扶梯數量及位置,另新增無障礙電梯1台。經該館完成變更設計程序後,施工廠商於109年3月16日動工施作,截至109年7月底止,工程尚在施工,已較契約原預定完成期限延遲6個月,仍未完工,審計處遂於109 年10月16日函請國美館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國美館已督請廠商積極趕辦,在施工品質符合規範之前提下,於110年1月8日完工,並於同年6月2日完成驗收,使館內垂直動線的連結更加緊密,提供參觀民眾更友善的服務空間。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國立臺灣美術館
施政主題細項: 文化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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