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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建置監視系統多未具車牌辨識功能,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具車牌辨識功能監視錄影系統
具車牌辨識功能監視錄影系統
新竹市警察局(下稱警察局)為維護治安,於列管治安地點及重要路口設置監視錄影系統,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監視錄影系統多未具車牌辨識功能,不利偵辦效率,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增置車牌辨識智慧應用系統,提升犯罪偵防能量及辦案效率。
審計室指出,警察局為建構犯罪防治與安全維護體系,103至107年度編列預算2億8,634萬餘元設置監視錄影系統,截至107年底止,已建置6,141支攝影鏡頭,部分可透過攝影機影像分析結合車牌辨識系統,快速過濾出機車失竊、強盜搶奪、肇事逃逸等刑案車輛行車軌跡。
然而,審計室於108年3月查核發現,截至107年底止,設置監視系統中具車牌辨識功能之攝影鏡頭僅49支,占總數之0.80%;又107年度轄內汽機車失竊案件數為402件,破獲件數317件,約78.86%,遠低於全國平均數94.73%。審計室遂於108年5月函請連結監視系統導入車牌辨識功能,以善用科技設備執法,提升偵辦效率,發揮嚇阻犯罪之作用。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0年底止,警察局已建置具車牌辨識功能之攝影鏡頭399支,較107年底大幅增加350支,占現有錄影監視鏡頭5,492支之7.27%;110年度汽機車失竊件數為186件,較107年度之402件大幅減少216件,約53.73%,而破獲件數188件,占失竊件數比率大幅提高至101.08%(含破獲以前年度案件數),有效提升偵辦效率及維護社會治安。
發布單位: 新竹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新竹市警察局
施政主題細項: 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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