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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學校午餐工作手冊久未修正不符法令規範,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臺中市學校午餐工作手冊
臺中市學校午餐工作手冊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下稱教育局)為加強校園食品安全,於106年12月編撰「臺中市學校午餐工作手冊」供學校遵循,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學校午餐工作手冊久未配合學校衛生法等相關法規加以修正,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於110年8月修正公告,供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分校)計330所作為辦理依據,維護師生食用午餐之安全與衛生。
審計處指出,教育局為積極建立校園午餐管理體系與制度,於106年12月編撰「臺中市學校午餐工作手冊」規範午餐組織運作及人員、學校午餐一般性規定、廚房衛生管理及安全、校園食品事件處理作業標準、餐點設計及供應,及午餐採購契約等事項,以保障師生午餐之安全與衛生。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3月查核發現,上開106年12月編撰之「臺中市學校午餐工作手冊」,未依據嗣後修正之學校衛生法、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牛豬產品無瘦肉精金標章管理要點、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供應執行要點、臺中市山地及偏遠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自辦學生午餐補助辦法,及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午餐及營養教育工作輔導要點等規定加以修正,相關學校採購午餐作業人員欠缺妥適正確之作業手冊為依據,恐影響午餐供應品質,危及師生健康安全,審計處遂於110年4月函請教育局積極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教育局已於110年8月修正公告臺中市學校午餐工作手冊及相關採購契約範本,增訂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供應執行要點、午餐食材採用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標示相關事項,及運送車輛衛生管理等規範,供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分校)遵循,以健全學校午餐管理規範,維護師生食用午餐安全與衛生。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食品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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