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辦理受鎘污染場址排水溝渠整治作業未臻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雲林縣政府(下稱縣政府)辦理受鎘污染場址排水溝渠整治作業,經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整治範圍未包含下游渠道,受鎘污染底泥遇大雨漫淹恐二次污染周遭農地,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於下游渠道增設封底隔離底泥,以避免危害生活環境及民眾健康。
審計室指出,據雲林縣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委外辦理「108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之期末報告載述,虎尾鎮竹圍子段有2處農地為鎘污染控制場址,因鄰近虎尾鎮棋盤厝大排,致大排底泥亦遭受鎘污染,須儘速執行整治措施。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3月查核發現,縣政府歷年僅以不擾動下方底泥方式清疏,進行排水整治作業。惟據環保局105至108年間,於虎尾鎮棋盤厝大排採樣檢驗結果,下游3處底泥之鎘濃度,仍超過底泥品質指標之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辦法第4條規定之限值,顯示底泥受鎘污染情形依然存在。縣政府乃爭取經濟部水利署補助2,400萬元,施作該大排上游護岸及封底。惟其下游渠道僅有護岸無封底,遇大雨漫淹,恐造成附近農地二次污染,亟待積極確認污染範圍,及就封底長度不足部分再行研謀處理,審計室遂於109年5月函請縣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上開2處農地受鎘污染場址已於109年10月整治完成,縣政府於110年1月4日公告解除列管,恢復農地耕種功能;上開工程於110年5月完工驗收,除原本設計含封底之新設堤防1,627.7公尺外,並加封下游既有堤防渠底351公尺,有效避免含重金屬汙染之底泥擾動,確保周遭農地食用作物安全。
審計室指出,據雲林縣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委外辦理「108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之期末報告載述,虎尾鎮竹圍子段有2處農地為鎘污染控制場址,因鄰近虎尾鎮棋盤厝大排,致大排底泥亦遭受鎘污染,須儘速執行整治措施。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3月查核發現,縣政府歷年僅以不擾動下方底泥方式清疏,進行排水整治作業。惟據環保局105至108年間,於虎尾鎮棋盤厝大排採樣檢驗結果,下游3處底泥之鎘濃度,仍超過底泥品質指標之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辦法第4條規定之限值,顯示底泥受鎘污染情形依然存在。縣政府乃爭取經濟部水利署補助2,400萬元,施作該大排上游護岸及封底。惟其下游渠道僅有護岸無封底,遇大雨漫淹,恐造成附近農地二次污染,亟待積極確認污染範圍,及就封底長度不足部分再行研謀處理,審計室遂於109年5月函請縣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上開2處農地受鎘污染場址已於109年10月整治完成,縣政府於110年1月4日公告解除列管,恢復農地耕種功能;上開工程於110年5月完工驗收,除原本設計含封底之新設堤防1,627.7公尺外,並加封下游既有堤防渠底351公尺,有效避免含重金屬汙染之底泥擾動,確保周遭農地食用作物安全。
發布單位:
雲林縣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雲林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水利、環境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