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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新豐垃圾掩埋場西側海岸防護工程勞工安全措施及計價作業欠周,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新竹縣政府工務處施作海岸養灘作業
新竹縣政府工務處施作海岸養灘作業
新竹縣政府工務處(下稱工務處)辦理新豐垃圾掩埋場西側海岸防護工程(下稱新豐海岸防護工程),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其勞工安全措施及計價作業欠周,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落實相關職安措施,及檢討疏濬土砂計價方式,維護勞工安全並減省公帑支出。
審計室指出,工務處為改善新豐垃圾掩埋場西側海岸遭海流侵蝕沙灘流失,致掩埋場廢棄物流入海洋造成污染,‎辦理新豐海岸防護工程,施作抛石護岸、突堤及疏濬養灘等項,以維護海岸環境永續利用。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3月查核發現,該工程進行鄰水作業未設置防止勞工落水設施及供勞工配戴救生衣等防護設備,衍生勞工職安風險,且辦理疏濬及養灘區回填作業,以烘乾後沙單位重換算體積計價,惟廠商實際載運單位重較大之濕沙,肇致換算後體積溢計與溢付工程價金,審計室遂於110年5月函請新竹縣政府督促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工務處已立即請監造單位及廠商加強查驗與督促現場施工人員,從事鄰水作業時落實相關職安措施,並依疏濬現地重新取樣土沙之單位重計價,檢討監造單位及承商責任,經於110年12月辦理結算,減省工程款與扣罰款合計120萬餘元,以維護勞工安全及減省公帑支出。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新竹縣政府工務處
施政主題細項: 海岸管理、公共工程、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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