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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瑪家鄉及來義鄉公所受災民眾避難收容處所選址或撤離路徑未臻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瑪家鄉避難收容處所位於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
瑪家鄉避難收容處所位於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
屏東縣瑪家鄉及來義鄉公所受災民眾避難收容處所選址或撤離路徑未臻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屏東縣瑪家鄉公所(下稱瑪家公所)及來義鄉公所(下稱來義公所)災害防救業務辦理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避難處所選址或規劃避難路徑未臻周妥,對撤離災民潛藏威脅,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另覓合適避難收容處所,或根據災害規模規劃替代路徑,並在災害來臨前,提前預警撤離時間,避免行經土石流警戒範圍。
審計室指出,政府為健全災害防救體制,強化災害防救功能,以確保人民生命、身體、財產安全訂有災害防救法,各級政府應依權責實施受災民眾臨時收容,行政院107年度災害防救基本計畫亦規定於土石流或易淹水等危險地區,應劃設災害潛勢地區並強化警戒機制。屏東縣政府每年均調查屏東縣災民避難收容處,屏東縣瑪家鄉及來義鄉各有11處、7處避難場所。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10月查核發現,屏東縣瑪家鄉之佳義天主堂避難處所位處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另佳義社區活動中心、佳義基督長老教會二者鄰近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來義鄉來義村避難收容處所設置於10公里外義林村新來義多功能活動中心,其路途需跨越6條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撤離路徑或收容處所潛藏風險,存有避難災民造成2次損傷之虞,審計室遂於110年5月函請瑪家及來義公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瑪家公所不再將佳義天主堂納列避難處所,其餘避難處所將持續強化建物結構安全,並另覓合適避難收容處所;來義鄉來義村已劃設為危險堪虞地區,來義公所對有發生災害疑慮區域啟動防災整備緊急應變作為,於災時尚未發布土石流黃色警戒前,即進行預防性撤離,並根據災害規模規劃替代路徑,提前預警撤離時間,避免行經土石流警戒範圍,以降低災害風險,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發布單位: 屏東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屏東縣瑪家鄉及來義鄉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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