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委員會動物收容管制業務未臻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下稱農委會)為推動流浪動物管理措施,訂有「遊蕩犬管理精進措施計畫」,並建置全國動物收容管理系統,經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個人認養及民間狗場等動物收容類別已納入系統管理,惟相關類別未能明確定義,且高風險名單警示後亦無相關配套措施,經函請檢討改善,已修正收容管理系統功能,以強化管理及掌控動物飼養照護狀況。
審計處指出,農委會自105年度起編列預算辦理「加強犬貓絕育計畫」,105至108年度累計核定經費1億1,393萬元,109年度該計畫修正為「遊蕩犬管理精進措施計畫」,核定經費7,350萬元,建置全國動物收容管理系統,對犬隻族群進行源頭管理,後端設有收容認養機制,推動流浪動物保護工作。
然而,審計處於109年9月查核發現,農委會建置之全國動物收容管理系統認養類別分為個人認養、民間狗場及動保團體等3類,惟無類別定義;又該系統雖具有「查詢高風險名單」功能,可警示個人認養動物超過4隻以上者,惟僅有提醒作用,尚無具體管制配套措施,部分市縣之動物認養狀況存有狗場無認養數及個人認養數偏高等異常情形,審計處遂於110年2月函請農委會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農委會於110年3月修正全國動物收容管理系統之認養人類別功能,如個人名下飼養犬、貓已達20隻以上者,將歸類為民間狗場或動保團體認養,並列冊管理,督請各市縣政府辦理認養時確實評估認養人條件,以掌控動物飼養照護及管理狀況。
審計處指出,農委會自105年度起編列預算辦理「加強犬貓絕育計畫」,105至108年度累計核定經費1億1,393萬元,109年度該計畫修正為「遊蕩犬管理精進措施計畫」,核定經費7,350萬元,建置全國動物收容管理系統,對犬隻族群進行源頭管理,後端設有收容認養機制,推動流浪動物保護工作。
然而,審計處於109年9月查核發現,農委會建置之全國動物收容管理系統認養類別分為個人認養、民間狗場及動保團體等3類,惟無類別定義;又該系統雖具有「查詢高風險名單」功能,可警示個人認養動物超過4隻以上者,惟僅有提醒作用,尚無具體管制配套措施,部分市縣之動物認養狀況存有狗場無認養數及個人認養數偏高等異常情形,審計處遂於110年2月函請農委會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農委會於110年3月修正全國動物收容管理系統之認養人類別功能,如個人名下飼養犬、貓已達20隻以上者,將歸類為民間狗場或動保團體認養,並列冊管理,督請各市縣政府辦理認養時確實評估認養人條件,以掌控動物飼養照護及管理狀況。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