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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公有土地管理未盡周延,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桃園市政府公有土地遭占用情形
桃園市政府公有土地遭占用情形
桃園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經管轄內公有土地辦理情形,經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部分機關、學校經管公有土地未依規定登錄列帳,且部分遭占用未妥適處理,經函請檢討改善,已積極追蹤登錄列帳,並清查遭占用狀況,維護公產權益。
審計處指出,截至108年底止,桃園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轄管公有土地92,475筆,總值3,508億1,705萬餘元。桃園市政府財政局(下稱財政局)為促使所屬各機關、學校落實公有財產管理作業,確保公產權益,訂有「桃園市市有財產管理業務檢核要點」,就各機關、學校財產管理之良莠辦理獎懲,並督促檢討改善。
然而,審計處於109年3月查核發現,依財政局產製之公有土地清冊、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之公有土地地價稅稅籍資料,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布農地資源盤查結果之疑似工廠清冊等電子檔套疊勾稽結果,計有1,130筆(面積484,451.76平方公尺)土地,公告地價23億6,702萬餘元,未依規定登錄列帳,且計18筆遭私人占用作工廠、倉儲等使用,審計處遂於109年5月函請財政局督促各機關、學校積極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財政局已督促各經管機關、學校於109年12月底完成土地產籍釐正;另全面清查土地遭占用之情形,截至110年7月底止,已排除占用5筆,追收土地使用補償金13筆(金額119萬餘元),並訂定桃園市市有不動產被占用處理作業流程圖及流程說明,供各機關、學校參考,以提升土地管理成效,確保公產權益。
發布單位: 桃園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桃園市政府、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施政主題細項: 公有財產、地方自治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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