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辦理市地重劃取得之抵費地,部分遲未完成標售,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下稱地政局)辦理市地重劃取得之抵費地標讓售作業,經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林口新市鎮第三期市地重劃計畫已開發完成逾16年,惟尚有4筆抵費地未完成標售,經函請研謀改善,抵費地已全數脫標,挹注基金財源。
審計處指出,前臺灣省政府為因應大臺北地區都市發展及紓解人口密度,建立生活機能完善之衛星都市,採市地重劃方式於林口台地開發新市鎮,並分期辦理市地重劃計畫,其中第三期市地重劃計畫於92年1月完成開發工程,開發費用共計127億9,383萬餘元,並提供建築用地約286.53公頃及公共設施用地約212.65公頃。
然而,審計處於108年3月查核發現,地政局雖持續辦理林口新市鎮第三期市地重劃計畫抵費地標售作業,惟因市況不佳,且所訂底價偏離市場行情等因素,仍有建林段735地號等4筆土地,面積約0.23公頃,自106年5月起未再辦理標售作業,因而開發完成已逾16年仍未完成標售,未能發揮土地開發之效益及影響基金財務資源之挹注,審計處遂於108年5月函請地政局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地政局已檢討調整標售底價並積極辦理標售,上開4筆抵費地已分別於109年5月及12月脫標,所得土地價款2億2,429餘萬元,有效挹注新北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財源,達成土地開發效益。
審計處指出,前臺灣省政府為因應大臺北地區都市發展及紓解人口密度,建立生活機能完善之衛星都市,採市地重劃方式於林口台地開發新市鎮,並分期辦理市地重劃計畫,其中第三期市地重劃計畫於92年1月完成開發工程,開發費用共計127億9,383萬餘元,並提供建築用地約286.53公頃及公共設施用地約212.65公頃。
然而,審計處於108年3月查核發現,地政局雖持續辦理林口新市鎮第三期市地重劃計畫抵費地標售作業,惟因市況不佳,且所訂底價偏離市場行情等因素,仍有建林段735地號等4筆土地,面積約0.23公頃,自106年5月起未再辦理標售作業,因而開發完成已逾16年仍未完成標售,未能發揮土地開發之效益及影響基金財務資源之挹注,審計處遂於108年5月函請地政局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地政局已檢討調整標售底價並積極辦理標售,上開4筆抵費地已分別於109年5月及12月脫標,所得土地價款2億2,429餘萬元,有效挹注新北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財源,達成土地開發效益。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施政主題細項:
地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