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對於肇事及違規案件好發區段勤務安排、科技執法設備建置等尚未臻完善,審計部促請改善
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下稱國道公路警察局)職司取締危險駕駛、行駛路肩、超車等違規行為,以維行車秩序與用路人安全。審計部查核發現,該局有關肇事及違規案件好發區段勤務安排、科技執法設備建置等尚未臻完善,經函請改善,已採行具體因應作為。
審計部指出,據警政署統計,104年至108年6月國道公路重大事故案件共計9,300件,肇致473人24小時內死亡、31人2至30日內死亡、15,071人受傷,因而造成交通阻塞等經濟損失則難以估算;且因國道車輛行駛速度較一般平面道路高,倘防護警戒措施不足,恐致國道員警因公傷亡。
然而,審計部於109年6月查核發現,國道公路警察局各大隊尚未依各類事故特性分別規劃編排勤務,另各路段行車流量、超速統計及取締件數等數據資料亦未納入分析;部分路段為違規超速案件之好發區段,惟未設置固定式科學儀器進行執法,或已設置而久未調整設置地點或故障率高,影響取締成效;國道部分交流道A1及A2類事故件數或車流量相對較高,惟尚未架設違規錄影設施等情,遂於109年8月函請警政署督促國道公路警察局積極檢討辦理。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國道公路警察局已於109年提列設置2處高解析度攝影設備,分別於110年7月1日及110年10月1日啟用,將持續與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協調增設相關設備;自110年起於事故檢討分析報告納入各路段行車流量、超速違規統計等資料,分析高風險路段與時段落點,作為勤務編排參考;囿於預算不敷固定桿移置費用,另以非固定式測照方式因應,110年編列預算辦理數位移動式雷達測速照相設備計9組採購,已驗收完竣,並配發各大隊使用等,強化易肇事及違規事件好發區段勤務執行,遏止違規超車行為,以維行車秩序與用路人安全。
審計部指出,據警政署統計,104年至108年6月國道公路重大事故案件共計9,300件,肇致473人24小時內死亡、31人2至30日內死亡、15,071人受傷,因而造成交通阻塞等經濟損失則難以估算;且因國道車輛行駛速度較一般平面道路高,倘防護警戒措施不足,恐致國道員警因公傷亡。
然而,審計部於109年6月查核發現,國道公路警察局各大隊尚未依各類事故特性分別規劃編排勤務,另各路段行車流量、超速統計及取締件數等數據資料亦未納入分析;部分路段為違規超速案件之好發區段,惟未設置固定式科學儀器進行執法,或已設置而久未調整設置地點或故障率高,影響取締成效;國道部分交流道A1及A2類事故件數或車流量相對較高,惟尚未架設違規錄影設施等情,遂於109年8月函請警政署督促國道公路警察局積極檢討辦理。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國道公路警察局已於109年提列設置2處高解析度攝影設備,分別於110年7月1日及110年10月1日啟用,將持續與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協調增設相關設備;自110年起於事故檢討分析報告納入各路段行車流量、超速違規統計等資料,分析高風險路段與時段落點,作為勤務編排參考;囿於預算不敷固定桿移置費用,另以非固定式測照方式因應,110年編列預算辦理數位移動式雷達測速照相設備計9組採購,已驗收完竣,並配發各大隊使用等,強化易肇事及違規事件好發區段勤務執行,遏止違規超車行為,以維行車秩序與用路人安全。
發布單位:
第一廳
被審核機關:
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
施政主題細項:
警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