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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望安鄉公所交通船修繕進度落後,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八罩之星交通船
八罩之星交通船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辦理八罩及將軍之星2艘交通船引擎汰換(含船體改裝修繕)採購,經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交通船修繕進度落後,延遲營運期程,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於110年1月12日起提供望安至將軍航線運輸服務。
審計室指出,澎湖縣望安鄉公所為修繕無法營運之八罩及將軍之星2艘交通船,於107年12月20日與造船廠商訂約,以2,341萬餘元,委託辦理2艘交通船4部主機引擎汰換及船體之改裝修繕,履約期限260工作天,預計108年12月19日完成。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9月查核發現,交通船修繕進度落後,主要係廠商已依據契約規定更換引擎(103年製造,未使用),並經進行海上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之性能,惟該公所因引擎製造年代久遠,遲未確認是否收受,致廠商仍未申報竣工及交船。審計室遂於109年11月函請該公所依據契約規定妥處,以利交通船及早營運。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八罩及將軍之星2艘交通船已於110年1月12日起提供望安至將軍航線運輸服務,截至110年8月底止,累計提供服務16,047人次,將持續提升望安鄉交通航線服務量能與品質。
發布單位: 澎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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