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科技園區產業支援設施開發案建物空間規劃出租率偏低,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下稱產發局)辦理臺北市內湖科技園區產業支援設施開發計畫興建營運移轉案,經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民間機構設定營運初期開發建物相關空間出租率偏低,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加強招商及媒合廠商進駐使用,提升出租率,增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開發效益。
審計處指出,產發局為加值內湖科技產業群聚能量,規劃辦理臺北市內湖科技園區產業支援設施開發計畫興建營運移轉案,於106 年5 月25 日與民間機構簽訂投資契約,民間機構預計於特許期間50 年內,投資120 億1,421 萬餘元,興建3 棟建築物,作為科技設施之育成及共創等空間(下稱主體事業)使用;另於園區提供醫療保健、文康及托育等加值服務(下稱附屬事業)。
然而,審計處108年8月查核發現,民間機構對於營運期前2 年(分別為109、110 年)收入額度之估算,係基於主體事業空間出租率50%、60%及附屬事業空間出租率40%、50%之設定(亦即空置率為60%~40%)計算而得,惟參酌相關房地產業者調查資料,本案基地周邊商辦108年第2季實際空置率僅1.30%~1.45%,顯示民間機構原設定之出租率偏低,審計處遂於108年10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產發局臺北市投資服務辦公室已積極媒合企業進駐,且於各招商場合、活動中協助宣傳;另督促民間機構先行展開招商作業,進行包括營業辦公空間調查、參與政府招商大會並於現場設攤發送文宣、委託專業不動產經紀顧問業介紹優質客戶及辦理招商說明會等。統計本案開發建物(命名t.Hub內科創新育成基地)自109年8月25日開始營運後,截至110年7月底止,主體事業空間出租率,自原設算之60%提升至86.72%;附屬事業空間出租率,則自原設算之50%,提升至73.73% (詳附表),增進民間參與投資公共建設開發效益。
審計處指出,產發局為加值內湖科技產業群聚能量,規劃辦理臺北市內湖科技園區產業支援設施開發計畫興建營運移轉案,於106 年5 月25 日與民間機構簽訂投資契約,民間機構預計於特許期間50 年內,投資120 億1,421 萬餘元,興建3 棟建築物,作為科技設施之育成及共創等空間(下稱主體事業)使用;另於園區提供醫療保健、文康及托育等加值服務(下稱附屬事業)。
然而,審計處108年8月查核發現,民間機構對於營運期前2 年(分別為109、110 年)收入額度之估算,係基於主體事業空間出租率50%、60%及附屬事業空間出租率40%、50%之設定(亦即空置率為60%~40%)計算而得,惟參酌相關房地產業者調查資料,本案基地周邊商辦108年第2季實際空置率僅1.30%~1.45%,顯示民間機構原設定之出租率偏低,審計處遂於108年10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產發局臺北市投資服務辦公室已積極媒合企業進駐,且於各招商場合、活動中協助宣傳;另督促民間機構先行展開招商作業,進行包括營業辦公空間調查、參與政府招商大會並於現場設攤發送文宣、委託專業不動產經紀顧問業介紹優質客戶及辦理招商說明會等。統計本案開發建物(命名t.Hub內科創新育成基地)自109年8月25日開始營運後,截至110年7月底止,主體事業空間出租率,自原設算之60%提升至86.72%;附屬事業空間出租率,則自原設算之50%,提升至73.73% (詳附表),增進民間參與投資公共建設開發效益。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施政主題細項:
促進民間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