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辦理學生學習扶助計畫之成效尚待提升,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下稱教育局)辦理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計畫,經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部分學校未開設學習扶助課程或進步率尚有提升空間,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加強開班機制及滾動檢視學生進步情形。
審計處指出,教育局為提升學生學習能力,規劃整體國中小學生學習扶助推動事宜,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作業要點」,辦理臺北市國民中小學學習扶助實施方案,以資源整合方式,透過篩選測驗找出有學習扶助需求之學生,設計課程及教學策略,將測驗不通過之學生列入受輔對象,協助學生建立基本學習能力,積極提升學習成效。
然而,審計處109年12月查核發現,108學年度臺北市計有119校受輔學生人數已達申請學習扶助教學開班原則,惟後續未積極開設相關課程;有22校部分學科進步率未達7成,為加強輔導學習成就較為低落學生,審計處遂於110年1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教育局已於110年3月16日加強各校開班鼓勵機制,並持續滾動檢視各校辦理狀況及追蹤學生進步情形,以協助有需求之學生達到扶助目標。
審計處指出,教育局為提升學生學習能力,規劃整體國中小學生學習扶助推動事宜,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作業要點」,辦理臺北市國民中小學學習扶助實施方案,以資源整合方式,透過篩選測驗找出有學習扶助需求之學生,設計課程及教學策略,將測驗不通過之學生列入受輔對象,協助學生建立基本學習能力,積極提升學習成效。
然而,審計處109年12月查核發現,108學年度臺北市計有119校受輔學生人數已達申請學習扶助教學開班原則,惟後續未積極開設相關課程;有22校部分學科進步率未達7成,為加強輔導學習成就較為低落學生,審計處遂於110年1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教育局已於110年3月16日加強各校開班鼓勵機制,並持續滾動檢視各校辦理狀況及追蹤學生進步情形,以協助有需求之學生達到扶助目標。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