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輔具回收再利用服務作業未盡完善,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下稱社會局)設置南、北2處輔具資源中心(下稱輔具中心),提供轄內相關輔具資源服務,以發揮輔具福利資源效益,並減輕民眾購置輔具之經濟壓力,經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輔具中心二手輔具回收再利用服務未訂定標準作業流程,且服務網站未取得無障礙認證標章,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訂定標準化流程以完善二手輔具回收作業,並取得網頁無障礙認證標章,提供友善服務環境。
審計處指出,依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訂定之直轄市、縣(市)輔具工作成效查核標準,二手輔具再利用服務應訂有維護及消毒標準化作業、輔具中心網站應取得無障礙網頁標章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政府機關(構)及學校所建置之網站應通過A級以上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以協助身心障礙者社會參與。社會局於市轄設置2處輔具中心提供各類輔具之申請、諮詢、租借、回收、資源媒合等服務,以提高服務之可近及便利性,並辦理二手輔具資源再生利用,媒合轄內身心障礙者、失能者及有使用輔具需求民眾適用之輔具,協助改善其生活自理能力與社會參與。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3月查核發現,社會局委託民間機構經營管理之2處輔具中心,尚未建立二手輔具回收再利用維護及消毒作業標準化流程,且服務網站亦未取得無障礙認證標章,影響輔具資源再生利用推廣成效,審計處遂於110年5月函請社會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社會局已督促各輔具中心於110年7月訂定輔具回收再生標準化作業流程,及取得網站無障礙A級認證標章,完善二手輔具回收作業管控機制,增進輔具服務資源運用效益,提供友善無障礙網路服務環境。
審計處指出,依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訂定之直轄市、縣(市)輔具工作成效查核標準,二手輔具再利用服務應訂有維護及消毒標準化作業、輔具中心網站應取得無障礙網頁標章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政府機關(構)及學校所建置之網站應通過A級以上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以協助身心障礙者社會參與。社會局於市轄設置2處輔具中心提供各類輔具之申請、諮詢、租借、回收、資源媒合等服務,以提高服務之可近及便利性,並辦理二手輔具資源再生利用,媒合轄內身心障礙者、失能者及有使用輔具需求民眾適用之輔具,協助改善其生活自理能力與社會參與。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3月查核發現,社會局委託民間機構經營管理之2處輔具中心,尚未建立二手輔具回收再利用維護及消毒作業標準化流程,且服務網站亦未取得無障礙認證標章,影響輔具資源再生利用推廣成效,審計處遂於110年5月函請社會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社會局已督促各輔具中心於110年7月訂定輔具回收再生標準化作業流程,及取得網站無障礙A級認證標章,完善二手輔具回收作業管控機制,增進輔具服務資源運用效益,提供友善無障礙網路服務環境。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施政主題細項:
社會福利、行政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