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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人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尚未公開財務資訊,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北流中心官方網站公開資訊專區
北流中心官方網站公開資訊專區
臺北市為發展流行音樂產業、培育流行音樂人才,及經營管理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各場館,以厚植流行音樂文化實力,於109年4月1日成立行政法人臺北流行音樂中心(下稱北流中心),並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監督。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中心預決算相關資訊迄未主動公開,財務資訊揭露未臻充分,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於網站完整公告109、110年度預算書及109年度決算書,以利公眾閱覽及外部監督,促進公共行政公開透明功能。
審計處指出,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5條及行政法人法第38條第1項規定,北流中心之相關資訊應公開之;其年度財務報表、年度營運(業務)資訊及年度績效評鑑報告,應主動公開。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4月查核發現,北流中心未將109年度預決算資訊,主動公開於官方網站,核與上開規定未符 ,影響外界對相關資訊之使用。鑑於行政法人係依法執行特定公共事務之機構,為促進行政作為透明化,審計處遂於110年5月函請文化局加強督促檢討改善,以符法制。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北流中心已於110年7月26日於該中心網站公告109、110年度預算書及109年度決算書,以強化行政法人資訊公開透明,落實公眾監督機制。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施政主題細項: 文化藝術、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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