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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未落實實物銀行內部控管作業,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

嘉義市實物銀行
嘉義市實物銀行
嘉義市政府(下稱市政府)實物銀行業務執行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查核發現,實物銀行提貨券及物資管理作業等內控機制闕如,且未依規定辦理公開徵信,經函請檢討改善。市政府已運用衛生福利部實物銀行管理系統,將收受提貨券及實體物資納入管理,並修訂實物銀行作業要點,俾健全實物銀行公開透明及管理機制。
審計室指出,市政府為提供多樣之社會福利服務,設立實物銀行,以公私協力方式統籌管理及運用各界善心民生物資,自102年度起陸續整合實物銀行建構扁平化實物給付制度,受理各界善心捐贈,提供服務對象短期生活物資與民生用品或賣場提貨券,並於東、西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內設置服務據點,及訂定嘉義市政府實物銀行作業要點供遵循。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10月查核發現,市政府對於受贈提貨券之保管及發放、移交等內部控制作業未落實辦理;又服務據點經管之民生物資,因各類物品混合存放,致部分食物逾效期,管控機制闕如;物資進庫、領貨及庫存盤點未運用電腦系統採人工作業,徒耗人力成本;另該府所訂作業要點未依據社會救助法第44條之1第2項規定,納列各級政府及社會救助機構接受私人或團體之捐贈,應辦理公開徵信,以強化實物銀行之內控機制及徵信監督透明度,審計室遂於110年1月函請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市政府於110年4月6日啟用衛生福利部建置之實物銀行管理系統,將提貨券及實體物資運用該系統以條碼方式進行管理,並於110年7月完成修訂嘉義市政府實物銀行作業要點,規範提貨券之管理及公開徵信等作業程序,健全實物銀行公開透明及建立系統化控管機制。
發布單位: 嘉義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嘉義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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