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三義鄉衛生掩埋場封閉多年未辦理復育,場區垃圾裸露,影響環境品質,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苗栗縣三義鄉公所(下稱三義鄉公所)已封閉衛生掩埋場管理維護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掩埋場已封閉多年迄未辦理復育作業,致場區垃圾裸露,影響環境品質,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完成復育工作,改善環境品質。
審計室指出,三義鄉公所為解決三義鄉垃圾問題,於該鄉拐子湖段土地設置衛生掩埋場,場區面積約1.3公頃,於78年6月啟用。嗣因垃圾掩埋量飽和,自98年起封閉掩埋場。
然而,審計室於105年11月查核發現,三義鄉衛生掩埋場自98年封閉後,迄未辦理覆土整地、填植良土、草皮綠化等復育作業,致場區內大量垃圾裸露,影響環境品質,審計室遂於106年1月函請三義鄉公所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三義鄉公所於106年8月將廢棄物整平及覆土,並於110年3月完成該衛生掩埋場之美化及休憩工程等復育工作,該公所將持續維護環境及積極造林植栽,增加綠地面積,有效防止污染問題,改善環境品質。
審計室指出,三義鄉公所為解決三義鄉垃圾問題,於該鄉拐子湖段土地設置衛生掩埋場,場區面積約1.3公頃,於78年6月啟用。嗣因垃圾掩埋量飽和,自98年起封閉掩埋場。
然而,審計室於105年11月查核發現,三義鄉衛生掩埋場自98年封閉後,迄未辦理覆土整地、填植良土、草皮綠化等復育作業,致場區內大量垃圾裸露,影響環境品質,審計室遂於106年1月函請三義鄉公所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三義鄉公所於106年8月將廢棄物整平及覆土,並於110年3月完成該衛生掩埋場之美化及休憩工程等復育工作,該公所將持續維護環境及積極造林植栽,增加綠地面積,有效防止污染問題,改善環境品質。
發布單位:
苗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苗栗縣三義鄉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