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新竹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績效考核要點未盡周延,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新竹縣政府訂定新竹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績效考核要點
新竹縣政府訂定新竹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績效考核要點
新竹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竹肉品公司)依據新竹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員工績效考核要點(下稱績效考核要點)規定核發經營績效獎金,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績效考核要點未依事業績效表現規劃獎金提撥月數基準及上限,員工績效獎金分配亦未與貢獻程度具體連結,經函請新竹縣政府督促檢討改善,已訂定經營績效考核要點,促進經營責任制,發揮整體經營績效。
審計室指出,新竹肉品公司係新竹縣政府投資且持股100%之公營事業,已訂定績效考核要點據以核發績效獎金,並以員工薪點、年度考績、勤惰及獎懲等作為核發依據,108年度核發績效獎金2.72個月,金額420萬餘元。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4月查核發現,該公司績效考核要點未依事業績效表現規劃獎金提撥月數基準及上限,員工績效獎金分配僅以薪點、考績及獎懲等作為依據,未與貢獻程度具體連結,亦未將營運成長率、債務稽催、屠宰量、拍賣量占全臺比率、拍賣後留場屠宰比率、執行政府政策配合度等納列為績效考評項目,致108年度營業收入及營業利益雖為近5(104至108)年度新低,惟核發績效獎金2.72個月,為近5(104至108)年度最高,且高於所有國營事業,審計室遂於109年6月函請新竹縣政府督促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新竹縣政府業於110年6月29日訂定新竹縣政府所屬事業機構(新竹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績效考核要點,明定獎金提撥上限,並將行政業務管理、市場環境與設備及生產管理績效、供應人與承銷人及交易作業管理,及配合縣政府政策推動成效等面向納入考評,促進經營責任制,激勵人員工作潛能,以提高生產力,發揮整體經營績效。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新竹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行政管理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