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救護資源管理系統之物力系統檢核功能未臻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下稱消防局)運用救護資源管理系統之物力系統管控救護耗材,經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系統異常致未能掌握救護耗材良品及安全量,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完成系統檢修維護,並新增安全存量警示功能,以確保緊急救護品質。
審計處指出,依消防局救護勤務管理維護規範肆、救護車車輛、裝備及器(耗)材管理注意事項三規定,救護耗材應隨時補足,各單位之耗材管理應確實於救護資源管理系統-物力系統管控,並估算所需安全庫存量,如有缺乏時,立即向上陳報,以適當調度移撥使用。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4月查核發現,截至110年4月14日止,該系統列載救護耗材品項計4,239項,惟有安全庫存量為0者750項,占救護耗材品項17.69%;良品數量低於安全庫存量者205項,占救護耗材品項4.84%等異常情事,審計處遂於110年4月23日促請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消防局已於110年4月26日完成該系統檢修維護,並新增安全存量警示功能,提醒管理人適時調度移撥使用,以利緊急救護勤務執行,確保緊急救護品質。
審計處指出,依消防局救護勤務管理維護規範肆、救護車車輛、裝備及器(耗)材管理注意事項三規定,救護耗材應隨時補足,各單位之耗材管理應確實於救護資源管理系統-物力系統管控,並估算所需安全庫存量,如有缺乏時,立即向上陳報,以適當調度移撥使用。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4月查核發現,截至110年4月14日止,該系統列載救護耗材品項計4,239項,惟有安全庫存量為0者750項,占救護耗材品項17.69%;良品數量低於安全庫存量者205項,占救護耗材品項4.84%等異常情事,審計處遂於110年4月23日促請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消防局已於110年4月26日完成該系統檢修維護,並新增安全存量警示功能,提醒管理人適時調度移撥使用,以利緊急救護勤務執行,確保緊急救護品質。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施政主題細項:
消防、行政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