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苗栗市公所公有路外停車場繳費機不足,增加民眾等待繳費時間,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苗栗縣苗栗市公所(下稱苗栗市公所)公有路外停車場委外經營管理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路外停車場僅設置1台自動繳費機,民眾於尖峰時段大排長龍繳納停車費,造成不便,經函請督促檢討改善,已增設2台自動繳費機,有效減省民眾等待繳費時間。
審計室指出,苗栗市公所因市區交通壅塞且停車位有限,為了改善交通及停車問題,投入經費興建中正及停十路外停車場,共計324個停車格,並委託廠商收費管理。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4月查核發現,廠商於中正及停十停車場僅各設置1台自動繳費機,而繳費系統雖設定多元之停車費支付方式,惟並無明確之操作流程說明,致多數民眾不善操作,造成尖峰時段停車繳費者大排長龍而延長停車時間,民眾抱怨形同變相加價,審計室遂於109年4月函請苗栗市公所督促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苗栗市公所已督促委外廠商自109年9月起,分別於苗栗市中正及停十路外停車場各增設1台自動繳費機及標示操作說明,並請廠商增派人力加強巡場,適時協助民眾使用自動繳費機,有效減省民眾等待繳費時間。
審計室指出,苗栗市公所因市區交通壅塞且停車位有限,為了改善交通及停車問題,投入經費興建中正及停十路外停車場,共計324個停車格,並委託廠商收費管理。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4月查核發現,廠商於中正及停十停車場僅各設置1台自動繳費機,而繳費系統雖設定多元之停車費支付方式,惟並無明確之操作流程說明,致多數民眾不善操作,造成尖峰時段停車繳費者大排長龍而延長停車時間,民眾抱怨形同變相加價,審計室遂於109年4月函請苗栗市公所督促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苗栗市公所已督促委外廠商自109年9月起,分別於苗栗市中正及停十路外停車場各增設1台自動繳費機及標示操作說明,並請廠商增派人力加強巡場,適時協助民眾使用自動繳費機,有效減省民眾等待繳費時間。
發布單位:
苗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苗栗縣苗栗市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