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消防署辦理韌性社區推動計畫,未與韌性社區標章之申請相連結,標章申請比率未達3成,審計部促請改善
內政部消防署(下稱消防署)為強化民眾對災害的危機意識、凝聚社區向心力及鼓勵民眾參與防災工作,經辦理韌性社區推動計畫(執行期程第1期107至109年度、第2期110至111年度),訂定韌性社區標章申請作業要點,透過標章審查及認證制度,推廣韌性社區工作,以強化社區自主防、救災能量。審計部查核發現,消防署推動韌性社區尚未與韌性社區標章之申請相連結,標章申請比率未達3成,經函請內政部督促消防署研謀改善,已獲致具體成效。
審計部指出,消防署推動韌性社區,促使鄉(鎮、市、區)建立社區防災工作推動機制,提升其面臨災害之容受力,間接減少中央或地方政府所需投入資源,降低災害之衝擊,迅速自衝擊中復原。由消防署編列經費補助每個參與社區30萬元,用以購置防救災物品或資通訊設備等。
然而,審計部於109年11月查核發現,消防署辦理韌性社區推動計畫,有助增進社區自主防救災能力,惟計畫尚未與韌性社區標章之申請相連結,其中參與第1期推動計畫之韌性社區計63個,惟迄109年11月13日止申請韌性社區標章僅有18個,尚有45個未申請,申請標章比率僅28.57%,審計部遂於110年1月函請內政部督促消防署檢討改善,確保韌性社區推動成效。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內政部已函請市縣政府督促參與第1期推動計畫之63個韌性社區提出標章申請,截至110年6月底止,63個韌性社區悉數提出申請,已有10個社區通過標章審查。未來第2期韌性社區推動計畫辦理完畢後,消防署將循例加強其與認證制度之連結性,並追蹤標章申請情形。
審計部指出,消防署推動韌性社區,促使鄉(鎮、市、區)建立社區防災工作推動機制,提升其面臨災害之容受力,間接減少中央或地方政府所需投入資源,降低災害之衝擊,迅速自衝擊中復原。由消防署編列經費補助每個參與社區30萬元,用以購置防救災物品或資通訊設備等。
然而,審計部於109年11月查核發現,消防署辦理韌性社區推動計畫,有助增進社區自主防救災能力,惟計畫尚未與韌性社區標章之申請相連結,其中參與第1期推動計畫之韌性社區計63個,惟迄109年11月13日止申請韌性社區標章僅有18個,尚有45個未申請,申請標章比率僅28.57%,審計部遂於110年1月函請內政部督促消防署檢討改善,確保韌性社區推動成效。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內政部已函請市縣政府督促參與第1期推動計畫之63個韌性社區提出標章申請,截至110年6月底止,63個韌性社區悉數提出申請,已有10個社區通過標章審查。未來第2期韌性社區推動計畫辦理完畢後,消防署將循例加強其與認證制度之連結性,並追蹤標章申請情形。
發布單位:
第一廳
被審核機關:
內政部消防署
施政主題細項:
消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