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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未落實辦理欠稅清理作業,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

新竹縣政府地方稅宣導手冊
新竹縣政府地方稅宣導手冊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下稱稅務局)為減少欠稅及增裕庫收,持續辦理欠稅清理作業,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欠稅防止及清理情形未盡確實,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加強清查,提升欠稅清理成效及增裕庫收。
審計室指出,依稅捐稽徵機關清理欠稅作業要點第2點第3款第1目規定,各稅繳款書應於開始繳納日期前儘速送達納稅義務人,其未能送達者,應儘速查報應受送達人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以為送達,至遲應於限繳日後4個月內完成送達,其確定無法送達者,應於限繳日後6個月內簽辦公示送達。及稅捐稽徵法第39條第1項規定,納稅義務人應納稅捐,於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者,由稅捐稽徵機關移送強制執行。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9月運用電腦輔助稽核軟體篩選稅務局提供之欠稅清冊相關電子資料檔,與事業人員等投保電子資料勾稽結果,發現各稅未徵起案件限繳日期過後6個月仍未合法送達取證;納稅義務人具軍、公、教及國營事業人員身分,惟欠繳稅款尚未繳納;欠稅案件雖已合法送達取證,惟逾滯納期滿仍未移送強制執行等情事,分別為110筆、224筆、130筆,合計464筆。審計室遂於109年12月函請稅務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稅務局為提高繳款書送達率,已強化維護稅籍與送單地址之正確性,及加強清理各項欠稅,並積極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建立合作機制,以加速已移送強制執行未結案件之清理。截至110年7月底止,該局清理結果,已依法收繳欠稅筆數合計428筆,追繳欠稅金額221萬餘元,提升欠稅執行成效,增裕庫收。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
施政主題細項: 財政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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