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斗南鎮立幼兒園人員差勤管理未臻完備,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雲林縣斗南鎮立幼兒園(下稱斗南鎮立幼兒園)人員差勤係運用打卡鐘、考勤機協助管理,經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幼兒園部分人員出勤未達規定時數,或未請假惟無上下班打卡紀錄,且未於工作契約條款中明訂工作時間等,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訂定差勤管理作業標準並修訂契約條款,保障教保相關人員工作權利及義務。
審計室指出,斗南鎮立幼兒園設有園長1人及教保相關人員35人,共計36人,上班時間7時40分至16時40分,每日上班須足8小時,並採彈性上班時間,行政人員為7時10分至8時10分,教保人員為7時30分至7時50分。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12月查核發現,斗南鎮立幼兒園人員出勤紀錄,部分人員核有上班時間未達8小時,或無上下班打卡紀錄,亦無請假紀錄,且未於契約進用人員工作契約條款中明訂工作時間等情事,審計室遂於110年1月函請斗南鎮公所積極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幼兒園已於110年4月間訂定「雲林縣斗南鎮立幼兒園差勤作業規定」並修訂工作契約條款,強化差勤管理制度,保障教保相關人員工作權利及義務。
審計室指出,斗南鎮立幼兒園設有園長1人及教保相關人員35人,共計36人,上班時間7時40分至16時40分,每日上班須足8小時,並採彈性上班時間,行政人員為7時10分至8時10分,教保人員為7時30分至7時50分。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12月查核發現,斗南鎮立幼兒園人員出勤紀錄,部分人員核有上班時間未達8小時,或無上下班打卡紀錄,亦無請假紀錄,且未於契約進用人員工作契約條款中明訂工作時間等情事,審計室遂於110年1月函請斗南鎮公所積極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幼兒園已於110年4月間訂定「雲林縣斗南鎮立幼兒園差勤作業規定」並修訂工作契約條款,強化差勤管理制度,保障教保相關人員工作權利及義務。
發布單位:
雲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雲林縣斗南鎮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