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部分財產未提列足額之折舊費用,審計部促請改善

企業會計準則公報
企業會計準則公報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下稱成大醫院)購置之財產提列折舊費用情形,經審計部查核發現,未依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8號規定計提足額之折舊費用,經函請檢討改善,成大醫院已補提折舊費用,並確實評估財產之使用年限,逐月計提折舊費用。
審計部指出,成大醫院財產折舊費用之提列,應依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8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辦理,資產之折舊始於該資產達可供使用時,資產閒置或不再積極使用時,除該資產已提足折舊外,仍繼續提列折舊。
然而,審計部於109年9月查核發現,成大醫院部分財產未於使用年限內提列足額折舊費用,且就已逾使用年限之財產大修,辦理財產增值,未評估延長財產之使用年限,計提折舊費用,迨財產辦理報廢時,始將尚未提列折舊費用之殘值,轉列財產交易短絀,未能允當表達各該財產之實際帳面價值,審計部遂於109年12月函請成大醫院檢討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成大醫院已依規定補提折舊費用,於109年12月將5,110筆已逾使用年限之財產殘值轉列折舊費用,計1億2,028萬餘元,且對於已逾使用年限之財產大修,確實評估延長財產之使用年限,逐月計提折舊費用。
發布單位: 第三廳
被審核機關: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施政主題細項: 醫療保健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