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回收再利用成效不彰,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嘉義市政府(下稱市政府)興建啟用嘉義市水資源回收中心(下稱水資中心),污(廢)水處理後放流水回收再利用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府未將處理後放流水回收提供外界取用,回收再利用比率偏低,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提供澆灌水車或清潔掃街車、消防車等取水作為市區行道樹澆灌、街道巷弄清洗及消防救災演練等作業使用,促進水資源之有效再利用。
審計室指出,市政府為解決家庭排放污(廢)水影響環境衛生問題,及達到水資源回收再利用之永續發展目標,於107年11月耗資5億1,958萬餘元興建完成水資源回收中心1座,108年5月起委託廠商試運轉3年,將處理後之放流水回收再利用並提供民眾取用,促進水資源之有效利用。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4月查核發現,水資中心試運轉後平均每個月放流水回收量約1,375公噸,僅作為廠區植栽澆灌等使用,未妥為規劃提供外界取用,放流水回收再利用比率偏低,審計室遂於109年11月函請市政府督促所屬積極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市政府已於109年12月請相關單位研謀改善,其中工務處與環保局跨域合作落實推動水資源回收再利用,派水車或清潔掃街車取用放流水,作為市區行道樹澆灌或街道巷弄清洗等使用;消防局為避免乾旱期間水壓不足影響救災,配合實施消防取水演練;另已督促廠商提升增加放流水回收量及規劃民眾取水地點,並將相關資訊公布於網站。109年6月至110年4月期間,每個月放流水回收量由961公噸提升至4,736公噸,增加3.92倍;取水量亦由255公噸提升至3,228公噸,增加11.65倍,促使發揮水資源回收再利用效益。
審計室指出,市政府為解決家庭排放污(廢)水影響環境衛生問題,及達到水資源回收再利用之永續發展目標,於107年11月耗資5億1,958萬餘元興建完成水資源回收中心1座,108年5月起委託廠商試運轉3年,將處理後之放流水回收再利用並提供民眾取用,促進水資源之有效利用。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4月查核發現,水資中心試運轉後平均每個月放流水回收量約1,375公噸,僅作為廠區植栽澆灌等使用,未妥為規劃提供外界取用,放流水回收再利用比率偏低,審計室遂於109年11月函請市政府督促所屬積極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市政府已於109年12月請相關單位研謀改善,其中工務處與環保局跨域合作落實推動水資源回收再利用,派水車或清潔掃街車取用放流水,作為市區行道樹澆灌或街道巷弄清洗等使用;消防局為避免乾旱期間水壓不足影響救災,配合實施消防取水演練;另已督促廠商提升增加放流水回收量及規劃民眾取水地點,並將相關資訊公布於網站。109年6月至110年4月期間,每個月放流水回收量由961公噸提升至4,736公噸,增加3.92倍;取水量亦由255公噸提升至3,228公噸,增加11.65倍,促使發揮水資源回收再利用效益。
發布單位:
嘉義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嘉義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水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