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國際會議廳等未開放外界申請使用,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為提升學童及市民防災應變能力,規劃建置消防訓練中心暨防災教育館,並於107年9月29日揭幕啟用。經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館之國際會議廳等均未開放外界申請使用,僅作為局內召開會議或辦理教育訓練使用,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訂定使用收費標準,提升場地使用效益。
審計處指出,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編列預算3億3,341萬餘元,規劃建置消防訓練中心暨防災教育館,並於107年9月29日揭幕啟用。該館為地下2層、地上3層之建物,1、2樓為供民眾參觀體驗之防災教育館,3樓為消防人員訓練中心;地下樓層為國際會議廳,可供大型活動、展覽及會議使用。
然而,審計處於107年11月查核發現,該館自107年10月2日開放1、2樓供民眾參觀(星期日及星期一休館),截至同年11月13日止,僅營運30日,參觀人數即高達2萬3千餘人次,甚至有假日單日達2千人次以上情事,顯示民眾參觀熱度頗高。惟該館內之國際會議廳、高低救助訓練塔、特展區、多功能教室及訓練教室等場地,均未開放外界申請使用,僅作為局內召開會議或辦理教育訓練用。為提升館舍經營及場地使用效能,審計處遂於108年1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該府於109年1月13日訂定「桃園市政府消防局訓練中心暨防災教育館場地使用收費標準」並公告周知。截至110年2月底止,相關場地除持續供該府消防局會議或訓練使用外,並出借場地供外界人員使用共計1,020人次,提升場地使用效益。
審計處指出,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編列預算3億3,341萬餘元,規劃建置消防訓練中心暨防災教育館,並於107年9月29日揭幕啟用。該館為地下2層、地上3層之建物,1、2樓為供民眾參觀體驗之防災教育館,3樓為消防人員訓練中心;地下樓層為國際會議廳,可供大型活動、展覽及會議使用。
然而,審計處於107年11月查核發現,該館自107年10月2日開放1、2樓供民眾參觀(星期日及星期一休館),截至同年11月13日止,僅營運30日,參觀人數即高達2萬3千餘人次,甚至有假日單日達2千人次以上情事,顯示民眾參觀熱度頗高。惟該館內之國際會議廳、高低救助訓練塔、特展區、多功能教室及訓練教室等場地,均未開放外界申請使用,僅作為局內召開會議或辦理教育訓練用。為提升館舍經營及場地使用效能,審計處遂於108年1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該府於109年1月13日訂定「桃園市政府消防局訓練中心暨防災教育館場地使用收費標準」並公告周知。截至110年2月底止,相關場地除持續供該府消防局會議或訓練使用外,並出借場地供外界人員使用共計1,020人次,提升場地使用效益。
發布單位:
桃園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施政主題細項:
消防、公有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