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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部分土地未依實際使用情形核課地價稅,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宜蘭縣課徵田賦土地作為製造業使用情形
宜蘭縣課徵田賦土地作為製造業使用情形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下稱財稅局)辦理地價稅稅籍清查作業,經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課徵田賦或減免地價稅土地未依實際使用情形改課或恢復課徵地價稅,或非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未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等情事,經函請檢討改善,已釐正稅籍並依法改課或補徵地價稅1,216萬餘元,以維護租稅公平。
審計室指出,財稅局為健全稅籍、確保稅源及遏止逃漏,以達到公平課稅、增裕庫收目標,每年度訂定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實施計畫,定期於1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辦理課徵田賦土地、特別稅率用地及減免稅地之清查作業。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10月運用地理資訊系統(QGIS)與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國土利用調查成果圖進行空間套疊分析查核發現,部分課徵田賦或減免地價稅土地,作為商業、混合使用住宅、製造業、倉儲、停車場等非供農業用途使用,或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未按6‰核課地價稅,非屬公共設施保留地未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或已取得收益之國有土地,未依規定改課或恢復課徵地價稅等,核有短(溢)徵情事,審計室遂於109年12月函請財稅局積極檢討辦理。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0年1月底止,財稅局已釐正稅籍並依法改課或補徵地價稅共計747筆、金額1,216萬餘元,退還稅款28筆、金額25萬餘元,財稅局將運用QGIS等資訊技術勾稽產出異常資料,列入爾後年度地價稅稅籍清查計畫辦理,以提升清查成效,維護租稅公平。
發布單位: 宜蘭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
施政主題細項: 財政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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