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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推動交通科技執法資源尚待強化,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臺南市科技執法類型及地點宣導
臺南市科技執法類型及地點宣導
臺南市推動交通科技執法,防制交通違規,經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南市交通事故之肇事率高於全國平均數,該局雖積極加強交通執法,惟與其他直轄市設置之科技設施相較,科技執法資源尚待強化,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於易肇事路口或路段,增置違規停車自動偵測等科技執法設備,有效防制交通違規,確保行車安全。
審計處指出,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下稱警察局)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推動「加強取締重大交通違規」執法專案工作,針對嚴重影響交通安全之違規項目,嚴正執法,並建置固定式交通違規照相設備、嚴重超速即時告警系統及推動電子舉發製單系統,提升交通執法效能,106年至108年10月臺南市各年度交通違規舉發件數分別為434,362件、437,764件及451,870件,逐年增加。
然而,審計處於108年11月查核發現,臺南市當年度截至11月底止,每萬輛機動車交通事故之肇事率、死亡率及受傷率,均高於全國平均數,且為六都最高,該局雖積極取締違規,防制交通事故,卻僅設有雷達測速及闖紅燈照相等2項科技執法設備,與其他直轄市積極推動科技執法,設置違規停車自動偵測、區間測速、多向違規監測等系統設施,並成立科技執法監控中心等相較,臺南市推動交通科技執法設備資源尚待強化,審計處遂於109年1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警察局已運用大數據分析,於東區、中西區、永康區及臺南市火車站等易肇事路口或路段,設置違規停車自動偵測、路口多功能違規及車輛未依規定轉彎等科技執法設施,於110年2月17日正式上路,另109年12月已於龍崎區設置區間測速執法設備,待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定通過,再實施1個月宣導期後啟用,以有效防制交通違規事件,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確保用路人行車安全。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施政主題細項: 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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